2016出臺《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
當今時代的父母為了孩子可謂下足功夫,對孩子身邊食品物品嚴防死守,但是總會有那么漏網之魚,于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今年新版布了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6出臺《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
80后升級做父母,辣媽潮爸們不僅擅長在自己身上下足功夫,對孩子們也是好一番“折騰”。不但要求孩子們個性十足,就連他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私人定制”。于是,兒童家具的市場也日益開拓。然而,與之伴隨而來的也是市場競爭的一系列問題———兒童家具產品經常因生產不達標而登上質檢總局的“黑榜”。為改善這種局面,今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已發布了《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全球兒童每年因家具安全而導致的傷亡時有發生,兒童家具的結構安全、缺乏警示標識等問題層出不窮,我國被檢查出甲醛釋放量超標的企業也不在少數,部分產品的甲醛釋放量甚至超過標準百倍。為改善這種局面,規范兒童家具市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針對包括兒童用品和家用電子電器產品。
此次發布的《管理辦法》規定,消費品召回的范圍將實施目錄管理,消費品目錄由質檢總局制定、調整,擬首先從兒童用品和家用電子電器產品開始實施。其中,兒童用品主要包括11類產品,家用電子電器產品主要包括9類產品。
作為該法規的直接利益相關群體,家長對法規的態度褒貶不一。家長周先生認為實行兒童用品召回能夠挽回自己的一部分損失,“召回和售后服務不一樣,在召回問題產品后,我們作為消費者能夠拿回當初購買所花費的錢,至少可以挽回物質層面的損失”。
另一位家長陳女士則對該法規的執行力存疑:“雖然有食品、藥品安全法,但兒童疫苗、奶粉這些與孩子生命息息相關的產品還是不斷地涌現安全問題。因此,作為兒童家長,我們對這樣的法規能不能有效實施持懷疑態度。”
我國在2012年頒布兒童家具國標
記者了解到家長在日常購買兒童家具時,對相關的生產標準并不知情,更多關注的是兒童家具的環保和性能問題。那《管理辦法》對兒童家具的生產鏈環節將會產生什么影響?為此,南都記者采訪了兒童家具品牌松堡王國品牌運營中心總監連軻。
“這條法規的頒布是具有必然性的。從20 12年開始,全球日益重視兒童家具安全問題,我國也早在2012年就頒布了兒童家具新國標。發展到今天,兒童安全問題也成為整個行業關注的焦點。”連軻透露,與成人家具相比,兒童家具在產品標準方面有著更為嚴格的要求:“質檢時,通常要對尺寸安全、油漆安全、產品原材料污染、生產工藝、家具頂端突出物、軟包材質、承重、警示標識等多個方面進行檢測。”
近年來,隨著社會及企業對兒童家具的環保問題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甲醛釋放量超標這一問題明顯好轉。即使超標,很多也是微量的,質檢“黑榜”上不再見釋放量超標準百倍的猖獗企業。然而,結構安全、警示標識等隱性問題卻未得到足夠的重視。
對此,連軻表示,松堡王國為解決結構安全問題,通常會在說明書上做好詳細說明,并在全國范圍內對導購員進行專門培訓,區域經理也會經常下發文件強調這方面的問題。
不少生產商常常會忽視警示標識。但實際上,小朋友不同于成人,缺乏經驗與常識,經常會因功能性或折疊性的問題夾到手,因此需要警示標識的提醒。
“這一點,我們公司是有特別下功夫的。比如說床頭柜,通常情況下,柜子是不會傾倒的,但如果承重過大或將抽屜全部拉出就可能導致傾倒。為此,我們公司會在每件產品中加一個防倒五金使床頭柜與墻體連接,來避免因承重傾倒砸到小孩導致的安全問題。”連軻補充道。
與成人家具相比,兒童家具在產品標準方面有著更為嚴格的要求,質檢時,通常要對尺寸安全、油漆安全、產品原材料污染、生產工藝、家具頂端突出物、軟包材質、承重、警示標識等多個方面進行檢測。
《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缺陷消費品召回活動,預防和消除消費品缺陷可能導致的傷害,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消費品的召回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消費品,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的產品。
本辦法所稱缺陷,是指由于設計、制造、警示標識等原因導致的在同一批次、型號或者類別的消費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
本辦法所稱召回,是指消費品生產者對存在缺陷的消費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風險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生產者,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生產消費品并以其名義頒發產品合格證明的企業。從中國境外進口消費品到中國境內銷售的企業或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授權機構視為本辦法規定的生產者。
第四條 生產者是缺陷消費品的召回主體。消費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應當依照本辦法實施召回。
第五條 依照本辦法實施召回的消費品根據存在傷害及安全隱患的風險程度實行目錄管理,目錄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質檢總局)制定、調整。
尚未列入目錄的其他消費品需要召回的,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29842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