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師范畢業生跨省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辦、財政局:
根據《安徽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意見》(皖教師〔2010〕16號)有關規定,為做好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跨省就業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我省生源要求到外省就業
我省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可以申請到外省中小學任教。
1.到邊疆民族地區(重點西藏、新疆自治區)任教;
2.上學期間家庭搬遷至高考生源地以外省,到家庭現住址所在省份任教;
3.到配偶常住地所在省份任教。
具體程序是:申請者需在跨入省聯系確定具體任教學校,經學校主管部門和跨入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署意見,由免費師范生培養高校審核后,報我省教育廳審批(具體操作程序詳見附件1)。申請者到省教育廳辦理審批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到邊疆民族地區(重點西藏、新疆自治區)任教的,需提供:一是本人書面申請報告;二是經任教學校及主管部門、跨入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培養高校簽署意見的《安徽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外省就業申請表》(一式四份)。
2. 上學期間家庭搬遷至高考生源地以外省,申請到家庭現住址所在省份任教的,需提供:一是本人書面申請報告;二是家庭遷入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三是經任教學校及主管部門、跨入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培養高校簽署意見的《安徽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外省就業申請表》(一式四份)。
3.要求到配偶常住地任教的,需提供:一是本人書面申請報告;二是結婚證和配偶常住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三是經任教學校及主管部門、跨入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培養高校簽署意見的《安徽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外省就業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外省生源要求到安徽省就業
外省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申請到我省中小學任教,按照教師管理權限,由我省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在堅持統籌安排好本地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以及仍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空額的前提下,根據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研究決定。具體程序是:申請者需在我省中小學確定任教學校,經任教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初審,同級人社(按規定辦理進人報批手續)、編制、財政部門同意,由培養高校審核后,報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申請者需將本人書面申請報告和經任教學校、任教學校的主管部門及同級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培養高校簽署意見的《外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安徽省就業申請表》(一式一份)報省教育廳備案。
如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審批前需要我省教育廳簽署意見的,需提供:一是申請人書面申請報告;二是經任教學校、任教學校的主管部門及同級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培養高校簽署意見的《外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安徽省就業申請表》(一式四份)。
三、有關要求
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吸引優秀免費師范畢業生到本地中小學任教,為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提供優質的師資。要堅持以人為本,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為免費師范畢業生跨省就業提供方便。各有關部門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并積極主動與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進行溝通,共同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跨省就業工作。
附件:1. 安徽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外省就業申請表
2. 外省生源免費師范畢業生到安徽省就業申請表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財政廳
二○xx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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