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央行15日發布《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信用卡透支利率實行上限和下限管理,并對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提出相關明確要求,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有利于為持卡人提供個性化、差異化服務,豐富持卡人選擇,改進信用卡的功能,大大提升用卡體驗。推進信用卡利率市場化、放開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 等方面限制、規范預借現金業務等相關政策,將進一步促進發卡機構建立多樣化、差異化和個性化的信用卡產品與服務體系,為持卡人帶來更多選擇。
《通知》對信用卡持卡人帶來的最大“福利”莫過于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于持卡人違約預期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發卡機構向持卡人提供超過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不得收取超限費。發卡機構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
央行負責人解釋稱,“滯納金”的概念帶有較強行政強制色彩,不適宜用于平等市場主體之間的經濟活動。立足于公平原則和合同關系,對于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同時,鑒于目前發卡機構已能夠通過技術手段實現對超過授信額度交易的自動控制,且通過對超限部分透支收取利息也能達到覆蓋成本和風險的目的,因此禁止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收取超限費,以規范發卡機構服務收費。
《通知》還要求取消對免息還款期及最低還款額的限制,發卡機構可根據自身經營策略和持卡人風險等級靈活組合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而現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信用卡免息還款期最長為60天、首月最低還款額不得低于當月透支余額的10%,并統一規定持卡人享受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條件。
在利率標準方面,作為全面實施市場定價的過渡階段,《通知》對信用卡透支利率設置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
央行方面對此解釋稱,對利率設置上下限,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一是實施分步走、漸進式改革,有利于發卡機構在過渡期內進一步積累定價數據和經驗,引導其完善信用卡利率定價機制;二是目前各發卡機構信用卡風控能力和定價能力參差不齊,進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指導,有利于避免個別發卡機構盲目降價打價格戰,導致不公平競爭和高風險客戶過度舉債,從而增加信用風險,引發市場局部混亂;三是在目前信息披露機制有待加強的情況下,設置透支利率上限有利于防止個別發卡機構不合理收取過高利息,保障持卡人合法權益。
此外,《通知》還對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分為現金提取、現金轉賬和現金充值三類,并對每種業務類型進行了明確界定。其中,將持卡人通過ATM辦理信用卡現金提取業務的限額,由現行每卡每日累計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人民幣1萬元;現金轉賬、現金充值的收款賬戶應分別為本人銀行結算賬戶、本人支付賬戶,禁止不同信用卡之間的轉賬。
小結
第一大利好是:取消滯納金,改滯納金為違約金,我咋覺得違約金更難聽呢,不過這些由銀行來定,我也不知道到時候會不會變本加厲要多收哦,假如我逾期沒有還款,銀行就不收我的滯納金了嗎?那違約金何來,當然央行是希望給予我們一些寬松的政策,具體操作方式應該還是讓銀行來定的。好在時間還早,明年的1月份就見分曉了。
第二大利好:取消超限費
超限費收費就只見過廣發收過,其他銀行一般情況下都不給予超限的.機會所以就不會有超限費了,那取消了后是不是能超限的就盡量超吧,也不一定哦到時候銀行肯定一分錢都不能多刷啦。
第三大利好:不限制免息期
我在想這個不限制也就是說不再像以前那樣有最長56天的免息期,可以是90天?可以是100天?哈哈銀行會不會不干呢?所以啊要看哪個銀行大方不大方了,要是有些小氣的銀行將免息期調整到10天20天那也就沒有得玩了。不過我相信這么多銀行里肯定有很大方的銀行的,到時候給我我們來個100天免息期就好啦。
第四大利好:取消對免息還款期及最低還款額的限制
本來首月最低還款額不得低于當月透支余額的10%,現在新政策說可以由銀行來決定最低還款額了,這些是不是央行促進消費的一種方式呢?反正我是沒有用過最低還款額的。以上是我對這個通知的解讀,很不成熟哦,具體請看通知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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