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公共圖書館章程
公共圖書館是國家中央或地方政府管理、 資助和支持的、 免費為社會公眾服務的,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縣公共圖書館章程相關樣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縣公共圖書館章程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縣圖書館(下稱“本館”)行為,確保公益目標實現,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館名稱是xx縣圖書館(xx縣古籍保護中心),本館是xx縣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法人。
第三條 本館住所是xx縣潺林東路516號。
第四條 本館經費來源為財政適當補助。
第五條 本館開辦資金為人民幣一千萬元。
第六條 本館的舉辦單位是xx縣文體旅廣新局。
第七條 本館的登記管理機關是xx縣文體旅廣新局。
第二章 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館宗旨是收集、整理、保存、開發、應用文獻信息資源,提供平等服務,啟迪智慧、愉悅心靈、傳播知識、傳承文明,促進文化繁榮、推動社會進步。
第九條 本館業務范圍包括:
(一)信息資源建設:
1.收集各種類型文獻信息資源,對資源進行科學加工整序和管理維護。
2.推進xx縣文獻保障體系建設,促進資源共建、共知與共享。
3.開展特色文獻信息資源建設。全面收集xx地方文獻資源,保護開發古籍、版片等特色資源;開展特色資源數字化,形成特色數字資源庫。
(二)公共文化服務:
1.提供文獻服務。包括文獻借閱、資料復制、數字資源利用、文獻推薦、館際互借和文獻傳遞等。
2.提供讀者活動。包括教育培訓、講座展覽、閱讀推廣和參觀體驗等。
3.提供信息服務。包括參考咨詢、代查代檢、專題信息服務、政府信息公開和為政府決策提供服務等。
4.提供空間服務。包括提供公眾學習交流、文化休閑、會議會展場所和虛擬網絡空間等。
5.為特殊人群提供適應其需求的服務。特殊人群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殘障人士等。
6.提供文獻修復、復制、數據加工等非營利性延伸服務和其他輔助性服務。
(三)協作協調工作:
1.開展全縣圖書館服務網絡建設,促進全縣公共圖書館事業整體發展。
2.開展跨縣、跨系統圖書館間的協作和交流,促進圖書館事業發展。
3.開展基層輔導和培訓,提高基層圖書館工作者的服務水平。
4.開展文獻信息資源共建共享。
5.開展與社會各界的交流和合作 。
(四)其他有關業務。
第三章 舉辦單位
第十條 舉辦單位的權利:
(一)核準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二)聘任館長;
(三)監督、考核各項工作;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章 服務對象及服務人員
第十一條 本館服務對象是全體社會公眾,即讀者,主要是在xx縣區域范圍內工作、學習、生活的個人、團體、組織和機構。
第十二條 讀者享有以下權利:
(一)平等獲取信息和知識的權利;
(二)免費享有本館基本服務的權利;
(三)對本館的服務進行監督和提出表揚、批評、建議的權利;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讀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共秩序,自覺維護良好的閱讀環境;
(二)遵守本館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三)愛護本館的文獻信息資源和設施設備;
(四)尊重知識產權,依法利用文獻信息資源;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服務人員(下稱“職工”)是指與本館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人員。
第十五條 職工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規定使用本館的公共資源的權利;
(二)公平獲得自身發展所需機會和條件的權利;
(三)在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的權利;
(四)對本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五)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本館規定和聘用合同約定,獲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權利;
(六)對崗位聘用、福利待遇、獎勵或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的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章與聘用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 職工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本館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
(二)鉆研業務,提高專業素養;
(三)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熱情服務;
(四)維護讀者權益,保護讀者個人信息安全;
(五)尊重知識產權,依法利用文獻信息資源;
(六)維護本館權益和聲譽;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聘用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條 本館實行職工崗位聘用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其崗位聘任、薪級調整、職務變動、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對成績突出和為單位爭得榮譽的職工予以表彰獎勵,對違規違紀者依法作出處理。
第十八條 在本館從事讀者志愿服務、研究交流、后勤保障等活動的其他人員,依據法律法規、聘用合同和其他約定,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九條 管理層是本館的執行機構,由館長、副館長和黨組織負責人組成。管理層實行館長負責制。
第二十條 館長、副館長由舉辦單位聘任;黨組織負責人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有關規定任免。
第二十一條 管理層履行下列職權:
(一)負責本館的日常運行管理;
(二)擬定基本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館信息披露事項;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館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全面負責本館日常管理工作;
(二)擬訂和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組織編制年度工作報告;
(三)擬訂和執行年度預算方案;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三條 館長作為本館法定代表人擬任人選,經xx縣文體旅廣新局核準登記后,取得該資格。
第二十四條 本館黨組織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履行職能。支持館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29116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