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條管理規定范文參考
一、目的
加強公司對貨運的安全控制,規范封條的檢查及跟蹤,確保集裝箱貨物完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接收封條的裝船部和保管及使用封條的倉庫、安全經理、司機及其相關人員。
三、工作職責
1、 封條的采購員:主要負責封條的采購工作,采購的封條必須
符合現有的ISO PAS17712高度安全的封條標準。
2、 封條的驗貨員:主要負責對采購的封條進行是否符合ISO
PAS17712高度安全標準的檢驗。
3、 封條的保管員:主要負責對檢驗過的、符合標準的封條進行
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封條的使用員:主要負責將封條從封條保管員處領出和將封
條安裝在集裝箱或貨柜上。
5、 封條的記錄員:主要負責記錄封條的進出庫數及領用人和封
條號碼,并且對使用封條的日期、具體時間、集裝箱或貨柜號、拖車車牌等一并記錄在案。
四、封條的監管程序
1、 封條的采購員:who
2、 封條的驗貨員:who。
3、 封條的保管員:who。
4、 封條的使用員:who。
5、 封條的'記錄員:who。
如果上述人員發生變化的,相關人員必須向安全主任報備,安全主任向總經理報備,由負責記錄封條的人員記錄在案。
五、封條的使用程序
1、安全主任負責封條的監管工作。
2、封條的號碼應準確無誤地記錄在運輸單上。
3、在裝貨前由封條使用員首先對收到的封條進行檢查,核對封條檢驗報告,必須符合ISO/PAS 17712,如發現任何異常,船務部需要向海關或船運公司匯報,更換新的符合要求的封條。異常包括:損壞、數量不符、遺失等。
4、在裝貨完畢上好封條確認無誤后,集裝箱離廠,由船務部進行跟蹤,與貨運公司保持聯系,如中途或到港后發現封條有損壞,要禁止裝運出港。將貨物拉回公司,需要將集裝箱打開,卸下貨物,按照裝箱單對所有貨物進行檢查有無可疑物質,重量有無明顯變化,包裝有沒有破損及打開的痕跡,并對集裝箱進行重新檢查,確認無異常,更換新封條,且需要登記更換前后封條的編號并予以記錄。
封條跟蹤記錄表
封條更換記錄表
集裝箱、貨柜號碼:車輛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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