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實驗初級中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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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實驗初級中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確保學校堅持依法辦學,自主發展,實現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把學校辦成學生喜歡、家長滿意、社會認可的國內知名的現代化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xxx實驗初級中學;英文名稱: No.2 Experimental Middle School;學校地址:xx市xx路1號;注冊域名:。
第三條 學校為全日制普通初級中學,學制三年。隸屬xx市市北區教育局。學校經登記批準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四條 學校的辦學宗旨:創設適合每個孩子的教育,讓孩子健康、快樂、幸福地成長
辦學目標:實施素質教育,形成辦學特色,把學校辦成學生喜歡、家長滿意、社會認可的國內知名的現代化學校。
辦學特色:創設適合每個孩子的教育
育人理念:尊重、關愛、責任、榮譽。
育人目標:為一生奠基。
校訓:厚德、博學、求真、篤行。
教風:嚴謹、博學、敬業、愛生。
學風:樂學、會學、博學、雅學
第五條 ?;請D樣為:
校歌:《山的那邊是大?!贰C磕?月30日為校慶日。
第二章 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六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全面負責學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管理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評估、檢查、審計和監督,接受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學校設副校長三人,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七條 校長依法行使下列權利:
(一)決策權。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及行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有最后決策權。
(二)人事權。在上級核定的內設機構和干部職數內,有權設置內部機構,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按程序任免中層干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任使用(包括不聘、緩聘、解聘、低職高聘或高職低聘)。
(三)教育教學管理權。全面領導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依法自主辦學,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的非法干涉。
(四)財經權。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財產管理制度,學校的財務活動和資產管理,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有關部門依法管理。
(五)獎懲權。學校建立獎懲機制,校長根據學校規章制度,決定對教職工的獎懲。
(六)依法行使國家和教育主管部門賦予的其他權限。
第八條 校長要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國家的教育教學標準,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依法治校。
(二)接受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督導、評估、監督、審計,保證完成教育行政部門部署的各項任務和要求。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管理,接受學校黨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依靠全校教職工辦好學校。
(四)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五)擬定校內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聘任與解聘中層干部;擬定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管理、使用校舍設施和經費。
(六)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注重抓好繼續教育和校本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政治素養、師德水平和教書育人的能力,努力建構師德高尚、業務精良、風格獨到、有較強科研能力的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
(七)實施素質教育。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培養學生終身發展能力,提高教學效益。
(八)關心教職工和學生生活,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以真誠凝聚人心,創造條件積極改善教職工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九)加強校園建設,不斷改善辦學條件,促進教學設施和手段現代化。
(十)重視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隱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切實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物安全。
第九條 黨支部是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和保證監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建立學校黨組織統一領導的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協調、檢查、督促各部門落實思想政治工作計劃。
(三)對學校發展規劃、學期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研究,參與決策,發揮保證、監督作用。
(四)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依據“黨管干部”的原則,負責干部的選拔培養、教育、管理,建設一支適應現代化教育需要的高素質的學校干部隊伍。
(五)加強黨組織的思想作風建設和組織建設,做好組織發展工作。
第十條 學校依法建立工會組織,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依靠教職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職工代表大會依照黨的方針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如下職權:
(一)定期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辦學指導思想、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以及辦學水平自評工作報告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討論和審議學校提出的崗位競聘方案、考核辦法、獎懲規定等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規章制度。
(三)討論審議教職工福利費的管理使用原則、辦法、使用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事項。
(四)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部署對學校領導干部進行民主監督和評議。
第十一條 學校決策形式。
(一)校務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人員組成。校務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校務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有關學校發展、學生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學校黨支部書記組織定期召開支部委員會,研究商討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和教工福利待遇等問題。
(三)校務會議。由校長定期組織召開校務會議,依據《學校校長工作暫行條例》,研究、決定學校行政工作重大問題。校務會議人員由學校的正副校長、黨支部正副書記、工會主席組成。
(四)校長辦公會。由校長組織每周召開校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學校日常工作中的有關問題,中層以上干部參加會議,必要時可根據議事內容召集有關人員列席參加。
(五)教代會。由工會組織召開,討論通過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上級規定,和工作需要,設置黨政服務處、學業指導處、生活指導處、師生發展服務處、教師發展指導處、創新實踐指導處等管理機構,并按上級核定的中層干部職數,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按程序任免中層干部。
黨政服務處(辦公室)主任主要協助書記、校長做好教職工的思想工作、人事工作、宣傳和接待工作,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學業指導處(教導處)主任,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
生活指導處(教導處)主任,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德育工作。
師生發展服務處(總務處)主任,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工作。
科技創新指導處主任由相關主任兼任,負責指導學生的科技創新工作。
教師發展指導處主任由骨干教師兼任,負責指導教科研工作和教師的專業化發展工作。
團委書記在學校黨支部書記的領導下,負責少先隊和共青團的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作為學校的參謀、咨詢機構,以促進學校、家庭、社會聯系,加強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家長委員會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的辦學目標、工作計劃和辦學情況的制定,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三)作為其他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督和評議,向學校反饋家長的意見和要求。
(四)對家長委員會工作進行監督。
家長委員會成員要履行下列義務:
(一)積極參與、配合學校舉行的重大教育活動,協助學校加強科學管理。通過各種途徑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學生課外活動指導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況,協同校方做好學生及其家長工作。
(二)傾聽和收集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并及時反饋給學校領導或有關教師,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三)充分挖掘各種社會資源,為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提供參觀實踐的基地。
(四)參加學校的評教評學活動,每學期組織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服務滿意度進行測評。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教職工崗位責任制。每學年對教職工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等級進行獎懲。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教職工聘任制。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責、定人、定工作量的人事管理制度。教職工由校長聘任,聘任時學校因事設崗,按崗定員,雙向選擇,優化組合,實行全員聘任合同制,聘期為1-3年。
第十六條 學校實行績效工資制??冃ЧべY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由財政渠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依據績效考核情況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師、學生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各類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教師和學生申訴處理組織,明確受理申訴的部門和程序,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根據聘用合同法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小組,就人員的聘用、待遇、獎懲等方面產生的爭議進行調解,當事人對勞動爭議調解小組提出的調解意見不滿意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條 學校依法接受教育、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27647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