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計劃可以使工作循序漸進,有條不紊。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2018年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范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2018年衛生監督協管工作計劃范本
為進一步優化公共衛生資源配置,健全我市衛生執法監督網絡體系,切實做好全市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事件信息報告和衛生監督巡查工作,根據《衛生部關于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衛監督發〔20xx〕82號)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xx年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作為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強基層、建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實踐;是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舉措;是實現衛生監督重心下移,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使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成果;是國家關愛民生、彰顯政府責任的重要體現。
二、主要任務
由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協助市衛生監督所開展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報告與協助調查。
三、工作目標
(一)充分利用三級公共衛生網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前哨作用,開展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解決基層衛生監督相對薄弱的問題,從而進一步建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衛生監督網絡體系,及時發現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保障廣大群眾公共衛生安全。
(二)在全市各鎮(街道)推行衛生監督協管員制度。通過對廣大居民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城鄉基層群眾健康知識和衛生法律政策的知曉率,提升人民群眾健康防病意識,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衛生監督新局面,全面提高我市公共衛生監督執法水平。
四、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具體要求
(一)建立轄區監管對象的本底資料
對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及醫療機構廣泛開展摸底調查并登記造冊,對屬于衛生許可范疇的單位,建立有證單位和無證單位名冊;建檔登記率達100%。并通過巡查、復查等方式,對摸底調查情況進行補充和完善。及時將本底資料錄入電腦,以便隨時可對本底資料信息進行更新。
(二)開展日常衛生監督協管巡查
衛生監督協管員要督促管理相對人按照衛生法律、法規進行執業活動,并指導管理相對人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培訓。通過巡查及時發現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及醫療機構的違法行為,上報轄區衛生監督所分所,并根據衛生監督員提出的.整改意見,督促管理相對人落實整改措施。全年轄區內被監管對象衛生監督巡查覆蓋率必須達到100%。日常巡查工作中應按行業類別填寫巡查登記表。
(三)協助開展專項整治
協助市衛生監督所開展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及醫療機構專項整治工作,參與協助市衛生監督所對無證經營戶取締活動。市衛生監督所下達檢查任務完成率必須達到100%。并有相應的書面總結材料。
(四)協助開展行政執法
衛生監督協管員沒有行政處罰權限,發現轄區內的衛生違法行為,應報轄區衛生監督分所并積極配合衛生監督員進行查處(調查取證和行政處罰工作)。在巡查過程中,發現輕微的衛生違法行為,應立即責令并指導管理相對人改正,對拒不改正或違法情節較重且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管理相對人,應及時報轄區衛生監督分所進行依法處理。
對受理的投訴舉報、經初步調查核實后,確實存在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轄區衛生監督分所報告并轉交相關調查情況。
衛生監督協管人員應按照市衛生監督所下達的監督意見,對衛生行政處罰過的單位進行復查,督促管理相對人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檢查情況報告市衛生監督所。
(五)突發公共衛事件應急處理
衛生監督協管員發現或接到群眾舉報的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馬上到現場進行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及事件上報轄區衛生監督分所,同時配合市衛生監督所采取緊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六)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
結合轄區情況和重點工作,制定年度宣傳計劃,并協助市衛生監所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活動。每季度至少參與一次轄區內的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宣傳活動。每次宣傳活動后,應對活動開展情況、取得效果進行小結,并留有宣傳活動圖片或影像資料。
(七)建立協管檔案和信息報送
衛生監督協管檔案資料應按上級文件、計劃總結、會議記錄、投訴舉報、上報案件、宣傳培訓、年度報表、被監督單位本底資料、行政相對人監督檔案等項目進行分類,并裝訂成冊,整理進柜。
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將年度衛生監督協管信息按照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及醫療機構進行整理和統計,如實填寫衛生監督協管工作信息匯總表,并于年底前上報轄區衛生監督分所。
五、衛生監督協管員的管理
衛生監督協管員行政上隸屬所在單位管理,工資和待遇由各自單位發放,業務上受市衛生局和市衛生監督所指導,并接受市衛生局工作考核。衛生監督協管員由市衛生局發文聘任,報省、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一)衛生監督協管員的聘用
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在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選配衛生監督協管員,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1-3名衛生監督協管員;配1名衛生監督協管員名額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由公共衛生工作人員擔任。2名及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其中1名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管公共衛生負責人擔任。
1.選聘條件
(1)政治思想覺悟高,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遵守法律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2)首次聘任年齡在45周歲以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編正式人員,具有醫療衛生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醫療或公共衛生工作一年以上,已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具有一定的公共衛生專業技術或衛生監督實踐經歷。
2.推薦聘任
(1)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由單位推薦,填寫 《樂清市衛生監督協管員聘任推薦表》并提供學歷、專業技術資格證及執業證原件與復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彩色2張,報市衛生局進行資格初審。
(2)聘任: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市衛生局組織的崗前專業知識培訓,合格者由市衛生局發文聘任,同時頒發由省衛生廳統一印制的《浙江省衛生監督協管員聘任證》。
(二)衛生監督協管員職責:
1.掌握轄區內公共場所、飲用水、醫療放射機構、學校、醫療機構等管理相對人的基本情況,建立摸底資料檔案,做到一戶一檔。
2.開展轄區內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及醫療機構等領域的日常監督巡查,按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好巡查筆錄,及時上報巡查信息。
3.依法及時報告轄區內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協助衛生監督員開展對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負責轄區內群眾投訴舉報問題的登記,初步核實后上報轄區衛生監督所分所。
5.在轄區內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公共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督促轄區內管理相對人自覺遵守衛生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
6.協助衛生監督員對衛生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協助衛生監督所取締無證生產經營和非法行醫行為。
7.配合并參與市衛生監督所及分所在轄區內開展的衛生監督和衛生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8.完成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指定或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三)衛生監督協管員的解聘
衛生監督協管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核定,由市衛生局予以解聘,同時收回協管員證件和標志,并予以公告 :
1.已辦理退休手續 ;
2.調離公共衛生管理工作崗位的;
3.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勝任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
4.利用工作之便,對被監督單位索、拿、卡、要,造成影響的;
5.有違紀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6.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7.在崗培訓考試或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
8.其他不適宜擔任衛生監督協管員的情況。
六、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及衛生監督協管員的考核
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考核作為市衛生局對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年度績效考核內容的一部分,考核結果結合協管員日常工作情況作為對協管人員續聘、解聘、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衛生監督協管員實行雙重管理考核,其中衛生監督協管業務工作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考核,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對年度考核成績突出的衛生監督協管員要給予表彰,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員,經再次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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