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定點扶貧工作計劃(一)
為貫徹落實《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xx〕13號)精神,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加快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貧困地區人民生活水平,現就我省創新機制,進一步做好定點扶貧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委六屆五次全體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以大幅增加扶貧對象收入、減少貧困人口為主要任務,創新扶貧開發思路,完善幫扶機制,著力改善重點幫扶村發展經濟,增強村集體經濟實力,提高群眾生活水平。
(二)目標任務。
——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600個貧困行政村和150個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工作。貧困地區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主要指標達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穩步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消除絕對貧困現象。
——到20xx年末,要實現的具體目標是:
1.完成300個貧困行政村的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幫扶任務。
2.幫扶村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明顯提高,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20萬畝。
3.幫扶村有致富帶頭人、有1—2項特色產業,貧困農戶至少有一項穩定收入的主導產業或有人外出務工就業,貧困村農民年人均純收入達到全省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平均水平的60%以上。
4.解決幫扶村30萬人飲水安全問題,實現戶戶通電、通廣播電視,新建和改建通村道路、村內道路900公里,完成12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和1.2萬戶庫區移民危房改造,戶戶有衛生廁所。
5.貧困地區學前三年教育毛入園率達到60%以上,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以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87%,實行免費職業教育。
6、新建和改善貧困市縣村級衛生室773個,改擴建衛生服務中心(站)48個,改擴建鄉鎮衛生院25945平方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
7.貧困地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養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8.幫扶村有衛生室、文化室,有衛生員、文化教員、信息員、防疫員和農業技術員。技術人員能承擔防疫和農業技術推廣應用等技術服務。
9.幫扶村村民實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成效明顯,農民整體素質明顯提高。
10.幫扶村自然生態環境得到顯著改善,林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優化,貧困地區森林覆蓋率實現《海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制定的目標。
11.幫扶村建立健全村務、財務、事務公開欄,村級管理制度完善,干群關系密切,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明顯增強。
二、開展幫扶的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幫扶措施。
一是加大整村推進扶貧開發力度。市縣政府應以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為平臺,對定點扶貧的貧困村的農田水利、飲水安全、村民用電、村內道路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項目以及發展特色產業,由幫扶單位和貧困村提出,經鄉鎮、市縣審核后,匯總上報省扶貧辦。由省扶貧辦按照“統一規劃、集中安排、整村推進、連片開發”的原則,優先安排。
二是加大產業扶持力度。依托當地資源優勢,以鄉鎮產業規劃為指導,按照“一鄉鎮或多鄉鎮一業、一村或多村一品”的產業發展模式,集中扶持貧困村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有對口幫扶任務的海口市、三亞市、瓊海市要組織市(區)直屬部門開展對口幫扶,擴大雙方產業合作領域,帶動貧困村農民增加收入。
三是加大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力度。落實貧困家庭學生就業促進計劃和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免費入讀中等職業學校、資助貧困家庭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大學生上學等政策。切實做好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促進貧困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創業。在工商登記、土地使用、用電用水、貸款貼息、稅費減免等方面對貧困農民創業給予優惠。
四是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央關于企業參與農村公益事業項目捐贈稅前扣除及西部大開發的有關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各類企業與貧困村開展“村企共建”活動。通過產業帶村、項目興村、招工幫村、資金扶村等形式,帶強一批產業,帶動一批項目,帶活一批市場,帶建一批基礎設施。同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扶貧濟困,共建和諧”為主題的扶貧募捐活動,鼓勵、動員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及愛心人士捐款捐物資助貧困地區發展社會事業。
五是完善定點幫扶機制。定點扶貧要按照集中扶貧力量、實行整鄉鎮推進的工作思路,各市縣每年選擇2—3個鄉鎮的貧困村安排定點扶貧。各定點扶貧單位要選派有經驗、有能力、能吃苦、懂扶貧、善于與農民打交道的優秀干部組成駐村工作隊(組),每批工作隊(組)員要相對穩定,駐村周期不少于1年。定點幫扶工作實行“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干部包戶”責任制,每個貧困村都要落實幫扶單位,每個幫扶單位的領導成員都要掛點聯系幫扶一個自然村,抓點帶面;機關干部分期分批到幫扶村結對幫扶貧困農戶,按照“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思路,規劃到村,責任到人。通過一戶一戶地幫扶,一村一村地推進,做到幫扶一村,發展一村;幫扶一戶,脫貧一戶,致富一戶。
六是實行年度考核驗收制度。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每年對各定點扶貧單位開展幫扶工作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定點幫扶貧困村以外的有勞動能力貧困戶、貧困人口的幫扶工作由市縣或鄉鎮負責落實幫扶單位及幫扶責任人,每年由所在市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進行考核驗收。
(二)工作要求
1.調查摸底,登記造冊。按照精準扶貧工作的要求,認真做好貧困人口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各幫扶單位要積極配合所在鄉鎮政府共同做好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的真實情況調查,在相應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進行分戶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將幫扶內容錄入扶貧信息系統并及時更新,建立動態幫扶檔案,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省、市縣和鄉鎮數據庫實時聯網監測,對幫扶對象進行信息化管理。
2.建立機制,增加投入。各級政府要建立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扶貧資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將每年度安排的專項扶貧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各市縣要整合各類扶貧資金,以鄉鎮為單位集中安排使用,整鄉鎮推進。要加強扶貧資金的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組)要編制貧困村發展規劃和項目建設計劃,落實項目建設。市縣扶貧辦負責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明確責任,落實制度。各市縣要積極主動配合、協助幫扶單位開展工作,解決駐村干部實際問題。各幫扶單位要落實干部駐村制度,把干部駐村工作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在選派干部駐村的同時,指定1名聯絡員負責情況溝通和聯絡工作,向省扶貧辦通報其幫扶工作情況。市縣政府要定期對幫扶工作進展、成效及資金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及時解決幫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形成“省督查到市縣,市縣督查到鄉鎮,鄉鎮督查到村到戶”的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把扶貧開發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統籌安排,落實幫扶工作措施。駐瓊軍警部隊開展幫扶工作,按照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駐瓊軍警部隊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定點扶貧工作的通知〉的意見》的通知(瓊扶辦發〔20xx〕12號)實行。要做好駐村干部選派工作,建立駐村干部的培訓、激勵、考核、保障等機制,作為使用、提拔干部的一種重要途徑,充分調動干部幫扶工作的積極性。
(二)加強扶貧工作的指導。參與定點扶貧的單位主要領導每年要安排時間到定點幫扶村進行調查研究,幫助解決幫扶工作的實際問題。省扶貧工作辦公室要創新扶貧機制,加強定點扶貧工作的管理,注意總結工作經驗,加大宣傳力度,推廣典型,促進定點扶貧工作健康發展。
(三)強化績效考評。各市縣、各定點扶貧單位每年年底前要將定點扶貧工作情況報省扶貧工作辦公室,駐瓊軍警部隊定點扶貧工作情況同時報送省雙擁辦和省軍區政治部。省扶貧工作辦公室要及時將定點扶貧工作情況綜合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每年將組織扶貧工作考核,對考核成績突出的幫扶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定點扶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以推動定點扶貧工作的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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