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多年來,在政府的主導下,我市境外企業不斷增多,境外企業通過外引內聯,招商引資,激活進出口貿易,引進先進設備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由于90年代末亞洲金融危機以及近年來的全球經濟低迷,再加上對境外企業監管手段的缺失和監管機制上的不相適應,使得我市境外企業,尤其是駐港澳企業普遍出現運作嚴重困難的局面。2004年7月,我委成立以來,在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的同時,積極探索新舉措,加強境外企業監管,基本實現了境外企業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初步建立起監管更加有力營運更加透明的境外國資監管體系。其主要特點和做法具體匯報如下:
一我市境外企業基本情況
(一)境外企業概況
目前,我委下屬監管的境外企業共25戶,公控公司屬下18家交通發展屬下6家,公盈公司屬下1家。據初步統計總資產為155645萬元,總負債為90863萬元,凈資產為64782萬元,其中固定資產2083萬元,貨幣資金24244萬元。出現負資產的有6家(公控公司3家交發公司3家公盈公司2家);22家境外企業目前在港無實質經營(14家為項目投資公司,4家不再經營業務,4家已進入破產清算),只有公控公司屬下的福冠集團有限公司是由發展重組公司轉來,主要業務是出租中保集團大廈2801-2805室物業。
(二)境外企業管理現狀
據調查,公控公司交發公司和公盈公司目前都設立境外企業工作小組,專人負責管理境外企業的日常事務,市政府海外科主管境外企業的有關事務。近年來為解決境外企業經營運作困難及銀行貸款逾期不還的局面,由市政府海外科牽頭,開展清退境外企業的工作,對轄下原計委貿委農委建委外經委電子局旅游局房管局紡織局中旅社等系統46家應清退的境外企業進行了清理,目前已依法完成45家境外企業的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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