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楊二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鄭州市人大常委會2006年開展工作評議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本次人大常委會將對市民委的工作情況進行評議。下面,我代表市民委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工作,請予評議。
市民委作為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協助縣(市)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問題,努力維護我市民族團結進步、社會穩定和宗教和睦。目前全市有47個少數民族,總人口13.6萬人,其中回族約12萬人,占少數民族總人數的90%;有一個民族區和一個民族鄉,即管城回族區和滎陽市金寨回族鄉;有民族中小學22所。全市五教俱全,有宗教活動場所454個,分布在全市160個鄉(鎮)街道辦事處,信教群眾39.34萬人,宗教教職人員990人,市縣兩級宗教團體31個,民族宗教工作任務十分繁重。
近兩年來,市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人大的關心和支持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和三級民族工作會議及宗教工作座談會精神,立足兩個圍繞(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圍繞構建和諧社會抓民族宗教工作),突出兩大主題(團結進步和發展繁榮),貫穿兩條主線(以貫徹落實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和《宗教事務條例》為主線),抓好三個載體(“兩創一進”:創建民族團結進步模范村、創建規范化宗教活動場所和民族宗教工作進社區),強化兩種意識(增強依法管理意識和為民服務意識),努力拼搏,開拓創新,維護了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穩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鄭州做出了積極貢獻。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總體形勢是好的,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日益深入人心,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力度不斷加大,少數民族各項事業得到進一步發展。雖然個別地方不同民族成員間因小事發生了一些矛盾和糾紛,但民族之間團結友愛,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維護穩定是主流,已成為各族群眾和信教群眾的共同愿望和自覺行動。
一、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努力完成目標任務
(一)采取得力措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取得新成效。近兩年來,我們利用多種形式,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力度,并取得切實成效。一是2005年在全市開展了民族團結進步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相對集中5個月時間,重點在70多個民族村展開,帶動周邊漢族村,覆蓋人口達100多萬人,效果很好。滎陽市探索實踐的“三比三爭”活動經驗,得到省委書記徐光春的充分肯定,并批示在全省推廣。根據領導指示精神,我市召開了民族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全省各級干部共1300多人到滎陽參觀學習。二是宣傳貫徹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堅持每兩年把基層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輪訓一遍,采取專職專訓、基層普訓、以會代訓、以案說法、專題講座等形式強化培訓效果。去年市縣兩級舉辦各級各類培訓班116期,培訓人員5000人次。2006年對《條例》的宣傳貫徹著重在廣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同時注重運用《條例》解決實際問題。
(二)夯實工作基礎,維護民族宗教領域的團結穩定推出新舉措。近兩年來,針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重點在基層的特點,我們狠下功夫加強基層工作,夯實了維護穩定的基礎。第一,加強基層民族宗教工作網絡建設,建立完善了維護民族團結的五項長效機制(組織協調機制、培訓教育機制、表彰懲戒機制、不安定因素排查上報機制、突發事件應對機制)。第二,創新工作載體,開展“兩創一進”活動。去年以來,我們開展了民族團結進步模范村和規范化宗教活動場所兩項創建活動,結合新農村建設,力爭三年內把全市少數民族500口人以上的30多個民族村創建成民族團結進步模范村;按照《宗教事務條例》把全市400多個宗教活動場所創建成規范化宗教活動場所。通過上下共同努力,經依照標準嚴格檢查驗收,2005年首批完成了10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村”和100個“規范化宗教活動場所”創建任務,有效地促進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開展。為進一步解決基層民族宗教工作無人管的突出問題,我們2006年又啟動“民族宗教工作進社區”活動,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夯實了基礎。第三,認真落實民族宗教方面不穩定因素排查制度,深入基層指導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把一大批涉及少數民族的糾紛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對于中牟、新鄭等地因經濟糾紛、治安事件等小事引發的涉及少數民族群眾參與的突發事件,我們均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積極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的工作,對平息事態、解決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為維護我市民族宗教領域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三)落實優惠政策,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事業再上新臺階。市民委高度重視發展民族經濟工作。為貫徹中央、省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市委、市政府召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會議,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意見》(鄭發〔2006〕1號),明確了新時期新階段我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制定了加快民族地區發展的優惠政策。市、縣兩級認真貫徹落實三級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共設立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10萬元,民族宗教部門隊伍得到了加強,辦公條件有所改善。近兩年來我委始終把發展民族經濟、為少數民族辦實事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多渠道爭取扶持項目和資金。2005年以來,市、縣兩級民族部門共協調資金439萬元(其中市民委協調386萬元),扶持了一批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有重大拉動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幫助民族企業協調貸款2724萬元,幫助769戶少數民族農戶協調貸款1890萬元,為他們發展經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提供資金支持。為少數民族群眾舉辦實用技術培訓班36期,培訓5800多人次。幫助全市80%少數民族養殖和種植專業戶與科研部門簽訂技術指導合同,引導他們走科技致富之路。籌集資金203萬元改善民族中小學辦學條件,使全市22所民族中小學面貌煥然一新。為滎陽金寨回族鄉爭取資金45萬元建設敬老院和衛生院,這些都體現了黨委政府對少數民族的關懷,有力地促進了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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