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農朋友們:你們好!
改革開放以來,在你們的積極參與和大力支持下,我縣林業建設進展順利,森林生態體系不斷完善。在此,向你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林業發展深層次問題日益顯現,特別是集體山林,存在歸屬不清、權責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林農負擔過重、經營機制不活、產權流轉不規范等問題,制約了林業生產的發展和林農增收。去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就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提出了21條政策措施,并在全省拿出七個縣(市)進行了改革試點,這些政策措施對加快林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今年4月,在試點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省委、省政府決定從今年第二季度起在全省全面推開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根據這一要求,縣委、縣政府結合實際,決定從今年5月份起在全縣推開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為了使林農朋友能夠準確理解這次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現將我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時間、范圍和主要內容介紹如下:
一、改革時間
我縣林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從200/年5月1日開始,到200/年5月31日結束。200/年底完成林權證發證率達50%以上,20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確權發證工作。
二、改革范圍
本次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范圍主要是縣以上人民政府區劃界定的商品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公益林,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圍,但應換發林權證。權屬有爭議的山林,暫不落實經營主體。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進入爭議地從事除護林防火之外的其他林事活動。
三、改革內容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kaixin/3801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