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依法治國的角度,每個人都應該尊重法律,依法辦事,誰都不例外。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2016致政法委的公開信范文。歡迎大家參考!
2016致政法委的公開信范文一
“天下難治,人皆以為民難治也,不知難治者非民也,官也。”在封建社會出現了滾釘板九更天,竇娥冤案,楊乃武與小白菜,在法制社會,一定會出現當代的包青天。中央領導也明確表示,我們的政府是法治政府,但令人扼腕嘆息的是在我們上海司法系統出現了極個別的司法腐敗分子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殘害百姓的事情。
現在我家的處境是,老父親被氣死,女兒在冤案得不到糾正的情況下,得了精神分裂癥,在2013年3月16日送進了上海市精神病醫院。巨大的醫藥費用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巳經借債10多萬,平時在馬路上撿點菜皮過日子,我女兒的冤案至今巳經6年,我多次以此案證人的身份和冤假錯案當事人的父親向相關部門控告舉報上海市臨汾派出所包玲琪副所長因為和我私人有怨,依仗他是派出所負責治安的副所長職權,一手遮天,捏造,偽造證據,報復陷害我女兒的事實。而我的舉報信卻如泥牛入海,只有寫給俞正聲書記的信得到了回復,批示公安系統調查,卻被他們轉到了臨汾派出所,事實上臨汾派出所的相關領導能夠解決嗎?這是不是也是在給他們出難題,而且這能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嗎?由于我的反復舉報,在8月2日遭受到了不明身份警察在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我失業后開的小店進行非法搜查.我到閘北區公安局信訪反應情況,又受到19號窗口戴眼鏡的很胖的女警察的訓斥和羞辱。臨汾派出所夏水平警察揚言:包玲琪副所長在市里和區里都有人,這個警察不但辱罵我,罵我娘,還要揍我。
上海閘北公安局臨汾派出所包玲琪副所長之所以敢“知法犯法”,不是因為不知,而是因為他更加知道, 在法規的落實過程中,自己的特殊身份和職位能幫助自己躲過去,具體地說,就是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復查處理案件的相關人員估計不會對自己的同行嚴加懲治,還會伸出手拉自己一把,這種潛規則,就給了執法者徇私枉法的空間。特權思想在包玲琪腦中,在他的心里是根深蒂固的。在他的眼里,刑不上“自己”,權力就是身份的象征。
把權力關進籠子,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從依法治國的角度,每個人都應該尊重法律,依法辦事,誰都不例外。之所以有權大于法的模糊認識,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某些現象扭曲了某些人的價值觀。某些擁有權力的人腦子里缺乏法治觀念,在他們看來,“我就是法”,把個人的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為所欲為。 我向閘北檢察院控申科科長丁溦潔反映舉報情況,竟然被她說成是浪費司法成本,說我不敢去找公安,她在電話里說,我叫你去找公安,你不敢了吧。因為我們手里有這個案件檢察官掛靠辦案的錄音,(即起訴書上寫的檢察員名字,當事檢察員說這個案子不是她辦的,是其他人辦的,是掛在她的名下辦的)。丁溦潔所以極力否認我女兒有精神分裂癥的事實,對我女兒胡言亂語的話又是錄音又是錄像,并說我女兒說過了,不申訴了,丁溦潔還說我沒有權力替我女兒申訴。這也算是她為了包庇制造冤假錯案當事人的一個杰作。丁溦潔的做法和臨汾派出所的做法是如出一轍,(臨汾派出所也是對我女兒的胡言亂語進行錄音),還來問我,你女兒和你說的不一樣,我說,她巳被包玲琪逼得精神失常了,他們卻極力否認我女兒有精神疾病,并串通閘北精神衛生中心,剝奪我女兒就診治療的權力,我們三次送女兒去看病,不配藥,不診治,在第三次送閘北精神衛生中心去還是通過110指揮中心,到了那里,一個女醫生對我女兒說,是你父親要送你到精神病院來,我說:你這種說法對嗎,我們是來看病的,她說,我的上級醫生都不治療,憑什么我要給她治療,無奈之下,只好送上海精神衛生中心,到了上海精神衛生中心,醫生馬上確診我女兒為精神分裂癥,并再三說。病情拖了太長了,耽誤了治療的最佳時機。
我們通過合法的渠道向閘北區法院提出申訴,向上海二中院申訴,不看我們寫的事實,(在閘北區法院第一次送去的申訴材料還會說找不到了),均被駁回,理由只有一個,你在初審時也承認了,而事實上,我女兒當時在看守所和閘北檢察院被逼著承認,他們當時對我女兒說,你不承認就加重處罰,涉世未深的女兒只好承認,到了初審時,想想在看守所和檢察院巳經被逼著承認,如在法庭上否認,是否又會以認罪態度不好而加重處罰,在這種精神壓力下,我女兒當時確實違心地承認了。二審的駁回,使我們對司法人員的公正性產生了懷疑,但是,我們堅持相信共產黨領導下的法治政府會還我女兒一個公道!
失控的權力只能帶人走向瘋狂、直至滅亡。如果說,相較于道德、倫理,法律是兜底的底線,那么,執法者克己守法,這是法律最后一道防線,又是底線的底線。而當底線的底線失守時,悲劇自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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