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是勞動者,法律賦予的勞動自由應該得到保障。以下是飛行員致中國民航局的公開信全文:
自由雄鷹 強我民航
——致中國民航局的公開信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民航經過了30多年的高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為了今后更健康、更平穩的發展,回頭審視并糾正過去發展中積累的一些問題是有必要的。
飛行員不能依法正常離職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的問題。我們認為:目前限制飛行員自由流動,既違背法律關于勞動者“自由擇業”的精神,也不符合民航市場化的發展方向,除了直接的經濟損失,還導致飛行員與航空公司相互不信任、甚至敵視。這是一種多輸的現狀,既不符合社會經濟效益原則,也不利于社會和諧發展。
中國民航飛行員流動遵循的原則應該是:法制化、人性化、合理化、規范化。
首先,飛行員是勞動者,法律賦予的勞動自由應該得到保障。
其次,疏解飛行員市場的供需矛盾,最重要的是進一步放開和扶持民航培訓業,同時推動飛行員自由流動,而不是相反。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和實踐已經證明,依靠行政控制和計劃命令,是不能解決要素資源包括勞動力資源短缺問題的。我們不能逆規律和潮流而動。
飛行員作為勞動者越來越自由的流動是大勢所趨,再好的企業其人員都有進有出,管理層需要平靜、寬容地看待這種必然趨勢。“堵”是堵不住的,企業要轉變家長式、威權式的傳統管理思維模式,更多思考法制化、人性化的因素、更多考慮怎樣才能留住“人心”。
根據法律規定,飛行員作為接受特殊技能培訓的勞動者,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但應該依據培訓費用或約定的服務期依法進行補償。這是獨立的兩個法律關系。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kaixin/2352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