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我市舒城縣境內發生一起死亡4人、傷5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受市政府委托,由市安監局牽頭,依法組織成立由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總工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單位參加的“2013.10.1”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組。調查組經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有關責任者的責任已經查明。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車輛駕駛人情況
楊偉,男,漢族,身份證號342425198006105715,皖NTK266號起亞智跑牌轎車駕駛人,住舒城縣城關鎮春秋路2-28-150,持機動車駕駛證C1證,初次領證日期2011年6月3日,有效期至2017年6月3日。經安徽全誠司法鑒定中心檢測,事發時楊偉血液中乙醇含量為 16.8mg/100ml;經舒城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對楊偉的尿樣進行膠體金法檢驗,結果為陰性。
劉萬成,男,漢族,身份證號342425197504216712,皖N28612號金旅牌大型普通客車駕駛人,住舒城縣曉天鎮三元村小橋組,持機動車駕駛證A1A2證,初次領證日期1996年2月5日,有效期至2016年2月5日。經安徽全誠司法鑒定中心檢測,事發時劉萬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零;經舒城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對劉萬成的尿樣進行膠體金法檢驗,結果為陰性。
(二)事故車輛情況
皖NTK266號起亞智跑牌轎車,登記所有人:楊偉,注冊登記日期2012年06月07日,檢驗有效期至2014年07月,保險公司:陽光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交強險保單號:1336005072013002327、商業險保單號:1336005092013001250。經安徽省中和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皖NTK266號輕型廂式貨車事發時行駛速度為71公里/小時—75公里/小時。
皖N28612號金旅牌大型普通客車,登記所有人:舒城縣通運公交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登記日期2013年4月27日,檢驗有效期至2014年4月,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交強險保單號:PDZA201334240000004631)商業險保單號:PDAA201334240000002663)。經安徽省中和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皖N28612號輕型廂式貨車事發時行駛速度為62公里/小時— 65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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