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0日上午8時50分許,在G50滬渝高速公路進城方向1670KM+74M處發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400余萬元人民幣。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之規定和市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監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市運管局、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市總工會、墊江縣監察局、墊江縣安監局組成的 “滬渝高速公路‘1·30’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并邀請市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下設技術組、管理組、綜合組。
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技術鑒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及責任,提出了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和整改防范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1.事故車輛號牌:渝B3Z583,車輛品牌型號:福田牌BJ6536B1DBA-S,車輛類型:小型普通客車,核定載客人數:9人,實際載客人數:15人,使用性質:非營運,發動機號:C07681,車輛識別代號:LVCP2CBA1CB005361,車輛所有人:王志明,登記住址:重慶市墊江縣五洞鎮臥龍路51號,初次登記日期:2012年4月25日。
根據重慶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鑒定中心的司法鑒定:事故發生時渝B3Z583號車車速應為97KM/H,不存在超速行為。
2.事故車輛號牌:渝A1G599,車輛品牌型號:蒙迪歐牌CAF7230A,車輛類型:小型轎車,核定載客人數:5人,實際載客人數:1人,使用性質:非營運,發動機號:3218837,車輛識別代號:LVSGBFAF7AF117837,車輛所有人:重慶市騰龍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登記住址:重慶市長壽區晏家工業園區內,初次登記日期:2010年5月5日。
事故車輛渝A1G599為重慶市騰龍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所有,屬公司自用車輛,不用于營運。事故發生時,由公司員工張桂鳳駕車駛向梁平。
根據重慶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鑒定中心的司法鑒定:渝A1G599號車車速不低于122KM/H,存在超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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