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背景與目的
高度重視投資者教育工作,是世界各國資本市場發展中具有最廣泛性的一項共識。雖然各個國家的國情不同,資本市場的發展階段和發育程度不同,投資者群體的結構和基礎素養不同,決定了各國投資者教育工作具有不同的特點和形式,但是各國都把投資者教育作為構建資本市場良好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最重要基礎性制度建設,2012年6月,G20首腦會議提出將投資者教育納入更高層次的國家戰略位置。這一共識所基于的邏輯是:投資者是支撐證券市場發展的基礎,但其中的個人投資者普遍處于信息弱勢地位,抗風險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合法權益更容易受到侵害,面對錯綜復雜的金融市場產品,有限的認知水平使其投資利益無法得到保障。這使得個人投資者往往成為市場博弈的犧牲品,長此以往必然導致市場力量的失衡,從而毀損一國資本市場持續發展的基礎。因此,投資者教育成為維護市場均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我國證券市場還是一個發育不夠充分的新興市場,中小投資者是我國證券投資者的主要群體,缺乏對證券市場規則及相關專業知識的認知與了解,投資理念和風險意識缺失,非理性交易行為導致眾多投資者的投資權益和利益受損,降低了市場效率,影響了證券市場的穩定和持續發展。這也賦予投資者教育工作對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特殊重要性。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我國證券投資者教育的效率分析與制度建構》課題組(簡稱“課題組”)在投資者教育的持續研究中注意到,基于投資者教育工作的長期性、系統性、基礎性特征,唯有對其實施效率做出科學的評價與檢測,方能使之更好地發揮應有功能。因此,需要對投資者教育所涉及的一些關鍵問題予以理論和實證的分析,這些問題包括:迄今為止的投資者教育工作是否是有效率的?用什么指標體系去衡量其效率?開展投資者教育的不同主體的行為特征有哪些差異?如何依據不同主體的性質和行為特征,構建一個具有戰略效率的投資者教育體系?
作為研究的基礎工作,課題組進行了一次以“中國投資者教育現狀”為主題的問卷調查(包括《個人投資者基本情況調查》和《投資者教育工作者調查》兩個子問卷),分別向個人投資者和從事投資者教育工作的證券從業者(簡稱“投教工作者”)發放。調查內容涵蓋受訪者的金融知識水平、金融資產持有率、投資策略、維權意識、自我認知程度、對投資者教育的需求等證券投資者信息,以及施教人員工作年限、受培訓情況、投教工作具體執行情況等投教工作者信息,旨在將個人投資者(需求方)與投教工作者(供給方)結合起來,了解投教工作參與雙方的行為模式、心理訴求等方面的信息并進行交互分析,為建立投資者教育工作效率評價的指標體系和完善投教工作體系提供信息依據和數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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