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檔案事業發展歷史及現狀
(一)新中國成立初期
新中國成立初期,全縣檔案工作缺乏統一的組織和管理,各機關單位的檔案工作處于分散管理狀態。1952年1月建立縣政府檔案室,配備兼職檔案人員做縣政府機關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管理政府機關的檔案,繼而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國家檔案工作的決定》精神,按照檔案工作統一地、分層負責的管理要求,指導縣級國家機關的檔案工作。1956年11月,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中國共產黨縣級機關文書處理工作和檔案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中共縣委決定在其秘書處下設立縣委機關檔案室,配備專職檔案干部一人,管理縣委機關的檔案,并對縣委系統及群團組織的檔案工作進行指導。至此,全縣黨、政檔案工作由縣委、縣人委兩個系統分別管理的體制初步形成。
(二)建國初期
自1959年9月以后全縣檔案工作進入黨、政檔案工作集中統一管理階段,亦稱統管階段。1959年9月,根據中共中央《關于統一管理黨、政檔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原縣委、縣人委機關檔案室的基礎上建立了縣檔案館,縣檔案館既是黨的機構,又是政府機構,由縣委辦公室主任直接領導,要求黨政機關形成的具有長遠保存價值的檔案移交到縣檔案館集中統一管理。縣檔案館成立后,開始接收縣直黨政機關的檔案,指導縣直及公社機關的檔案工作,建立、完善全縣黨、政檔案工作集中統一的管理體制。1964年4月成立縣檔案管理局,縣檔案管理局與縣檔案館合署辦公,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履行全縣檔案行政管理與檔案保管利用兩種職能,其機構列入縣委的機構序列,歸口縣委辦公室管理。是時,全縣檔案工作分別管理的局面結束,由縣委直接領導檔案工作統一管理的體制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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