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來被稱為“禮儀之邦”,禮儀遍及社會的政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葬禮屬于禮儀。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曰“人固有一死”,人們對已故的長輩和親人、對那些死得“比泰山還要重” 的人,一般要舉行葬禮。葬禮是出殯埋葬死人時舉行的儀式,其中,唱讀祭文、宣讀悼詞(或葬辭)是葬禮的一個步驟。祭文,祭祀或祭奠時對神對死者唱讀的文章。悼詞,亦作悼辭,舉行殯葬儀式時宣讀的對死者表示哀悼的話或文章。兩者既有聯(lián)系,如,一般都要追憶死者的生平及業(yè)績,都表達哀悼之情,都在舉行葬禮時表述;但又有以下幾點區(qū)別。
1.產(chǎn)生的時代不同。祭文古已有之;悼詞脫胎于祭文,出現(xiàn)于近代。毛澤東《為人民服務(wù)》末段寫道:“今后我們的隊伍里,不管死了誰,不管是炊事員,是戰(zhàn)士,只要他是做過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們都要給他送葬,開追悼會。這要成為一個制度。這個方法也要介紹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開個追悼會。用這樣的方法,寄托我們的哀思,使整個人民團結(jié)起來。”這是一九四四年九月八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警備團追悼張思德的會上的講演。文中指出了開追悼會的對象是已故的“做過一些有益工作的人”,也指出了開追悼會的意義“寄托我們的哀思,使整個人民團結(jié)起來”,同時還要求推廣追悼會這種形式“這個方法也要介紹到老百姓那里去”,無庸贅言,開追悼會、作悼詞是近代出現(xiàn)的。
2.范圍不同。祭文是祭奠時唱讀的文章,祭奠的對象既有死者又有神仙,其中祭奠神仙時唱讀祭文,不是葬禮的組成部分;而悼詞(悼辭)只為死者宣讀。如封建帝王舉行封禪大典時,唱讀祭文,就與悼念亡靈無關(guān)。(封祀,封巒,封岳,古代帝王祭天地的大典。在泰山上筑土為壇,報天之功,稱封;在泰山下的梁父山辟場祭地,報地之德,稱禪。)王直《天水各界公祭伏羲文》“惟我羲皇,德配上蒼。戈獵綱罟,果黎庶之饑腸;婚喪嫁娶,興我禮儀之邦。河洛負圖,太極煌煌。文王演義,孔子發(fā)揚。歷百代而不衰,極后世以垂芳。渤渤浩浩,煙波蕩蕩。十億中華,頂天地之巨浪;后輩兒孫,伴宇宙之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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