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擔保合同范本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擔保合同范本,希望大家喜歡!
擔保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應乙方的申請,甲方向乙方為提供貸款擔保服務,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借款擔保,借款金額大寫: (小寫: )。甲方向乙方承諾的擔保是用甲方資產為乙方作為信譽擔保,而非抵押擔?;蛸|押擔保。
二、甲方按以下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A、甲方在其保證擔保的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償付借款本息且確實無力清償,應先以乙方全部財產予以清償,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保證期內代為清償;
B、超出甲方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C、甲方如發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項目使用貸款資金,甲方有權收回貸款;
D、債務履行期滿后,即還款到期后乙方未按期歸還本金所產生的逾期利息、罰息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當乙方因特殊原因暫時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時,甲方應于逾期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下,可辦理續貸或延期貸款手續。
四、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應提前優先收回貸款,并在發現問題后二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A、發現乙方有涉及擔保責任的其它嚴重違約行為或債務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B、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提出轉讓財產的建議;
C、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D、乙方被其它債權人因重大債務糾紛起訴(仲裁)或被法院(仲裁機構)作出查封、凍結、扣押財產的裁決或被法院作出強制執行的裁決;
E、其它足以影響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情形。
五、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資產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其提供財務報表等材料,有權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對乙方的項目及其經營場所等進行的實地考察和相關事項的查詢,有權要求乙方履行約定的其它義務,乙方應如實提供和依約履行義務,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有權提前收回發放的貸款本息。
六、甲方享有代位求償權,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為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追償并向乙方收回債務的第一受益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五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為此承擔發生的其它費用和損失等。
七、貸款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貸款項目進行認真嚴格的審核、評估,并按規定對審批結果及時告知對方。
八、乙方在借款合同項目下貸款本息足額償還后,應及時通知甲方,保證合同自然終止解除。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書面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并依法加蓋公章(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及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年 月 日生效之日起計算,到期雙方可續簽。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本合同簽訂的相關貸款合同,適用本合同的規定。
十二、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十三、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屬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擔保合同范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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