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申訴書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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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申訴書范文
申訴人:**,男,19**年9月10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住**市**區(qū)**街**號***室。
申訴人因故意傷害一案,因有新的證據(jù)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不服**市**區(qū)人民法院于xxx年6月13日作出的(xxx)***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xxx)沈鐵西刑監(jiān)字第1號刑事驅回申請再審通知、(xxx)***刑監(jiān)字第10號驅回申請再審通知,現(xiàn)依法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請求撤銷**市**區(qū)人民法院于xxx年6月13日作出的(xxx)***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對本案進行再審并依法改判申訴人無罪。同時撤銷民事賠償協(xié)議。
事實與理由
一、新的證據(jù)能夠證明被害人死亡的真正原因
被害人出生時就患有**病,小時候曾經(jīng)做過闌尾炎和痔瘡切除手術,而這次就醫(yī)后死亡的原因僅僅因為鼻粘膜出血。其家屬對于死亡原因提出醫(yī)療事故鑒定申請,最終**市醫(yī)學會于xxx年2月25日作出鑒定,名稱為**醫(yī)鑒xxx-013號《醫(y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鑒定結論為:本病例屬于一級甲等醫(yī)療事故(注:醫(yī)療事故共分四個級別,每一級又分若干等,“一級甲等”為最高級別的醫(y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
二、申訴人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
刑法中因果關系的意義在于任何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所導致的后果負責,但又要排除各種形式的株連。在司法實踐中,要將所發(fā)生的結果歸咎于行為人,就必須要求行為人的實行行為與結果之間具有原因與結果的關系,否則這種歸責就違背了罪責自負的要求。本案具有以下因果關系特征。
(1)相當因果關系。相當因果關系是為了限制條件說的缺陷而產(chǎn)生的,在認定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時,主張以行為人認識到的和一般人所認識的,作為判斷的基礎。如果行為人和一般人都沒有預見到,那么這就不能認定行為與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因為結果的出現(xiàn)超出了行為人的預見能力范圍。這時就不應該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因為“法律不強人所難”。對于本案而言任何人也不可能預見到,在遇到特異體質患者的基礎上,會再一次遇到醫(yī)療事故。
(2)偶然因果關系。當行為本身并不包含著產(chǎn)生危害結果的根據(jù),但在其發(fā)展過程中,偶然介入其他因素,并由介入因素合乎規(guī)律地引起危害結果時,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就是偶然因果關系。根據(jù)我國《刑法》理論,在偶然因果關系情況下,當行為人的行為并不是造成最后危害結果的直接的,決定性的因素時,不應由行為人對結果負責,承擔刑事責任。
(3)中斷的因果關系。是指在危害行為正在引起危害結果的過程中,介入了另一原因,從而切斷了原來的因果關系,行為人只對另外原因介入前的情況負責。
本案的核心問題就在于介入因素在因果關系的發(fā)展進程中在何種情況下導致前行為與結果之間因果關系的中斷,申訴人以國家司法考試為例進行說明:(xxx/2/1)..關于刑法上因果關系的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B.乙基于殺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見程某受傷后十分痛苦,便將其送到醫(yī)院,但醫(yī)生的治療存在重大失誤,導致程某死亡。乙的行為和程某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
解析:選項 B 是考察了因果關系的相當性問題。對因果相當性的判斷,要具體分析三個方面的情況:一是行為導致結果發(fā)生的概率的大小,二是介入情況的異常性的大小,三是介入情況對結果的作用大小。具體言之,在因果關系的發(fā)展進程中介入其他行為或者因素,導致了結果發(fā)生,那么作為條件的先行行為不需承擔責任。如,甲造成乙輕傷,乙在住院期間,由于地震被砸死。甲的輕傷行為與乙的死亡行為之間便不存在因果關系。按照上述標準,選項 B 介入了醫(yī)生的重大失誤行為,因果關系不具有相當性,因此乙的行為和程某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選項 B 正確。
具體到本案:鼻粘膜出血→血友病→醫(yī)療事故→死亡。
首先,申訴人的行為雖然也是被害人死亡結果發(fā)生的條件,但它根本不包含死亡結果發(fā)生的現(xiàn)實可能性。
其次,**病患者在中國實際診斷并正式登記在冊人數(shù)只有5000多人。遇到這類具有特異體質的人已經(jīng)很罕見,在此基礎上又發(fā)生了最高級別的醫(yī)療事故,介入因素是過分異常的。
最后,被害人曾經(jīng)做過兩次手術都沒有出現(xiàn)生命危險,然而在醫(yī)學技術日益發(fā)達的今天,一次微不足道的鼻粘膜出血卻導致了患者死亡,毫無疑問正是醫(yī)療事故對被害人的死亡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本案中介入因素直接導致了危害結果,申訴人的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之間因醫(yī)療事故的介入而被中斷,所以申訴人的的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三、根據(jù)犯罪構成理論對本案進行綜合分析
我國刑法關于犯罪構成的理論是必須堅持主客觀相統(tǒng)一原則,既反對主觀歸罪,也反對客觀歸罪,所以不能只以結果定罪。
主觀方面,申訴人只有歐打的意圖,并無傷害的故意,更沒有致人于死地的目的。申訴人事先并不知道被害人具有特殊體質,更不可能“明知”打人鼻子一拳就能致人死亡,當然也談不上“希望或放任”結果的發(fā)生。因此主觀上并不存在犯罪的故意。
國家司法考試(xxx/2/2)..關于因果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C.甲因瑣事與乙發(fā)生爭執(zhí),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導致乙心臟病發(fā)作,救治無效而死亡。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則應視甲主觀上有無罪過而定。
解析:對結果負刑事責任除需要因果關系之外,還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罪過。由此C項的說法正確,不入選。
客觀方面,根據(jù)刑法的一般原理,一個人只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自己的行為造成多大的結果,行為人就要為該結果承擔多大的責任。所以對于一個行為人而言,當他的行為與其他人的行為或一定自然現(xiàn)象競合時,由他人或自然現(xiàn)象造成的結果就不能歸責于他的行為;本案中被害人的死亡是由醫(yī)療事故造成的,申訴人的行為所造成的結果是鼻粘膜出血,而刑法中的傷害故意有其特定的內容,是指輕傷以上后果的.故意,在認定上,要以造成輕傷以上結果為要件。因此申訴人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的法律適用 作者:王明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第78頁: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定:
一般的,輕微的對他人身體擊打的行為,一般會造成人體暫時性的疼痛,并不傷及人體的健康。例如用拳將他人的鼻子打破,雖然血流滿面,但并不足以危害人的身體健康,對這種行為只能依照治安管理條例,予以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本案中申訴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應當追究申訴人的刑事責任。民事方面,由醫(yī)療事故造成的死亡結果,讓申訴人獨自承擔全部的民事賠償責任,對申訴人來說是極不公平的。原審法院生效判決時間是xxx年6月13日。醫(yī)學會鑒定時間為xxx年2月25日。相隔了8個多月,原判決是在沒有充分考慮醫(yī)療事故因素的情況下做出的。此次判決會對申訴人一生產(chǎn)生不利的影響,請求上級人民法院本著實事求事的精神,對本案進行再審,并依法改判申訴人無罪。
此致
**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xxx年 月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yuyangushiyukehuanxiaoshuo/35413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