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不宜太長
一、不宜太長。
哈佛人力資源研究所在1992年就有一份經典的測試報告,即一封求職信如果內容超過400個單詞,則其效度只有25%,即閱讀者只會留下對1/4內容的`印象,因此寫得簡潔是十分重要的一個標準。
二、不宜有文字上的錯訛。
切忌有錯字、別字、病句及文理欠通順的現象發生。寫完之后要通讀幾篇,精雕細琢,否則,就可能使求職信“黯然無光”。
三、不宜“翻版”履歷。
許多求職者寫出來的求職信簡直就是把履歷用另外一種形式表述,使人閱畢也不得要領。
核心:簡歷,突出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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