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北人,在漢口火車站下車想問個路,結果別人都指著一個大大的藍色提示牌不理我,牌上寫:‘請不要搭理陌生人問話,謹防上當受騙。’這牌子讓外地人看了很不舒服。”據報道,近日,漢口火車站旁的一塊提示牌引起了外地游客的異議。對此,漢口客運站派出所表示,漢口火車站一帶經常發生詐騙案,為保護外地旅客的切身利益才掛了此牌,未料到此牌會給外來旅客帶來心靈傷害,將及時更換提示牌上欠妥語句,讓內容既能起到警示作用,又能貼切表達警方的善意。
警方的善意,公眾為何不領情?從公眾的誤讀中,我們又看到了現實怎樣的無奈?
是“懶政”還是“過度闡釋”
“請不要搭理陌生人問話,謹防上當受騙。”此類提醒,不僅在漢口一地可見。
有輿論認為,如此掛牌,是相關部門懶政的表現。《齊魯晚報》說,警察的工作字典里是不該有“陌生人”這三個字的。不法者危害公共安全,需要警方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如果警方不是想方設法去打擊犯罪,把不法分子繩之以法,卻告訴人們“不要搭理陌生人問話”,這不僅是本末倒置,更是逃避自身責任的表現。
不過,也有輿論對“善意的提醒”表示肯定,認為不應過度闡釋。《法制日報》說,詐騙案不能蕩滌殆盡,這種提醒不僅及時而且頗有必要。指責警方是懶政,但報道所提供的細節不足以支撐指責——我們無法就此斷定警察掛牌之后不打擊詐騙行為。其實,提醒和打擊是不矛盾的,提醒了也可以打擊,打擊了也可以提醒。
耐人尋味的是網民對這條新聞的反應。據報道,某站在新聞報道后面同時進行了相關調查——“你如何看火車站提示牌稱不要搭理陌生人問話”。調查結果顯示,57.8%的被調查者表示“理解。目的在于提醒民眾謹防上當,無可厚非。”只有36.8%的被調查者表示“質疑。陌生人概念存歧義,易讓外地旅客感覺不友好。”由此可以看出網民的傾向。
調查結果說明,在不過度闡釋“請不要搭理陌生人問話”的同時,也不妨追問:為何如今很多人不愿相信陌生人?
冷漠源自公力救濟不力
陌生即意味著一定程度的危險,這在全世界都是如此。但是,把人際關系搞得如此“戒備森嚴”,卻太過冰冷。《新聞晨報》說,并不是人們不喜歡更好的人際關系,而是因為現實環境中常常“十面埋伏”:廣州人都習慣把背包變成腹包,唯一的理由是安全;各個城市的火車站,更是騙子集中的地方。網上對于出入火車站的提醒,比漢口那塊提示牌上的內容要觸目驚心得多。
信任匱乏,冷漠會逐漸籠罩社會,人們非理性地懷疑和排斥一切。
一些人“誤會”了警方的“善意”,正是這種心態的反映。《山西晚報》說,這些人的心中早就有了一個心理預設:公力救濟無所作為。這種心理預設,也不是憑空而生。一些票販子,就像割韭菜一樣屢禁不止,火車站幾乎成了江湖的代名詞,成了秩序混亂的風水寶地,這何嘗不是公力救濟不力甚至縱容的結果?
如果公力救濟能夠做一個合格的守夜人,社會也不會變得如此冷漠,公眾也不會在公共空間如此小心翼翼。
要有一個摘牌計劃
如果因人群中有極少數不良之人,而拒絕和人說話,顯然是矯枉過正。《揚子晚報》說,破解“陌生人社會”的信任難題,公權一方責無旁貸。
飽含“善意”的提示牌,相關部門不能一掛了之,掛牌之后更要有一個摘牌計劃——掛牌是看到了問題,摘牌就需要去治理問題。掛牌是善意的提醒,摘牌是努力的方向。《華商報》說,相關部門應加大對騙子的打擊力度。同時,也要理解“我們都是陌生人”的現實,設置公共咨詢窗口,設置現代化的自助查詢平臺,讓“陌生人”遇到困難可以不用去問另一個“陌生人”。
與此同時,《沈陽晚報》說,現在是一個信息社會,很多信息都來自“陌生人”,拒絕和陌生人說話,實際上也就是拒絕了和社會交往,這只會使一個人信息閉塞,沒有人際交往。人們應盡力擺脫已有心態的影響,不妨主動多和陌生人“說說話”。
同樣是在武漢,最近也發生了一個主動和陌生人“說說話”的事。據《長江商報》報道,發源于北京的“一聲你好,親近中國”活動近日來到武漢市江漢路步行街,不少被陌生人問候的市民猝不及防,愕然之后露出會心的微笑。據報道,該活動旨在通過一聲“你好”,拉近彼此的距離,促進和諧親近的人際關系。“我看過一條消息,說是西方國家陌生人見面后,經常會互致問候,而中國人只愿意向熟悉的人和朋友微笑。今天親身體驗后,我感到對陌生人微笑的感覺真的很好。”家住漢口花樓街的王先生對該報記者說。(渠宏卿)
李大進:對詐捐騙捐者應加大處罰力度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
人民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王溪)“有的人打著天災的幌子,騙捐數額能達到數百萬元甚至更多,我認為慈善法草案中提到對違法者處于‘1萬以上10萬以下的’的罰款不足以震懾違法者。”今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北京代表團召開全體會議審議慈善法草案。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對慈善法草案提出三點建議。
建議一:通過審查和備案 完善監管方面的相關內容
“以往經常看到有人在互聯網上發帖,說自己或自己的的親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經歷,事后就能收到少則幾萬元,多則數百萬元的捐贈。更惡劣的,甚至有人打著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的旗號進行募捐,但是善款卻落入了個人的口袋。”李大進說,慈善法的出臺將對這些行為進行法律上的規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現實意義的。
李大進同時建議,慈善法草案中應完善監管方面的相關內容。比如,慈善組織和個人以廣告推介、媒體宣傳或者舉辦大型活動等方式進行募捐的時候,主管機關應該建立必要的審查或者備案制度,以便監督。同時,讓這些活動更加公開、公正、透明。同時用這種審查和備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權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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