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羊年春節很快就要到了,應屆畢業生網編輯為你整理了我市煙花炮竹燃放的時間地點及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等法律法規、標準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14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辦字〔2014〕16號)精神,現就我市2015年煙花爆竹禁限放的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告適用于海港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3個城市區以及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北戴河新區。各縣人民政府根據本通告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單獨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應依法取得公安部門許可,并在指定的時間、地點、范圍內燃放。
二、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期間和時限
2015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時至22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III級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期間和時限內,以下區域、場所禁止燃放:
(一)火車站、汽車站、港口、飛機場等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二)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大型文體活動場所、休閑娛樂場所、旅游景區、商業街(區)、公園、公共浴場及休療單位、賓館酒店的專用浴場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三)國家機關、繁華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區;
(四)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養)老院及其周圍100米區域內;
(五)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100米區域內;
(六)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七)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八)重要軍事、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及架空電力、通信線路附近;
(九)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氣)庫等生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單位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場所及其周圍100米區域內;
(十)山(樹)林、草原、苗圃、較大綠化景觀帶(地)等重點防火區及周圍100米區域內;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樓頂、露臺、陽臺、樓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場所等區域;
(十二)設有外墻保溫材料的建(構)筑物全部列入煙花爆竹禁放范圍,其中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構)筑物及其周邊60米范圍內為禁放區域,其他10層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構)筑物及其周邊30米范圍內為禁放區域;
(十三)消防救援難度較大的平房密集區域。
禁放區域、場所由產權單位或管理(使用)單位負責設置禁放標識;產權單位或管理(使用)單位不明確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設置禁放標識。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要派專人做好看護工作。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yanhua/441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