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形式。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寫作指導,歡迎查看!
1.要選擇有較強的情感內涵的材料。
老舍先生說過:“小說是情感的記錄,而不是事實的重述。”記敘文寫作也是如此。事件,線索等等僅僅是記敘文的表層結構,其深層結構是充溢其中的情感內涵。事件、線索等等僅僅是承載情感內涵的框架,真正感動人的是蘊含在框架中的情感。那些沒有情感內涵的材料不是記敘文的好材料。
那么,可以寫哪些情感呢?
(1)要寫那些人人都能感知、體會的人之常情。情感雖然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內在感覺,但是“人同此心,情同此理”,這就是情感具有可體驗性的生理、心理基礎。有許多情感內容是人們共有的,共通的,傳達這樣的情感,就會激起別人的共鳴,就會使人感動。
(2)要寫那種超出常規的強烈的反常合道的情感。有時候,人物的所作所為與一般的人不一樣,似乎不大正常,但這種反常的行為中往往包含著強烈的情感。這種情感具有很強的沖擊力,往往給人留下難以忘懷的印象。當情理沖突,必須舍理取情的時候;當正確與正確之戰,必然要舍棄一方,形成悲劇沖突的時候;當人物對某種事物癡迷、執著到難舍難分而與常規的做法不一樣的時候;情感就開始動人了。
(3)情感要能產生振蕩和分化。文似看山不喜平,那種一覽無余的、直線發展的情感,缺少回環蘊藉的美感,很難使人產生情感的激蕩。因此,在描述情感的時候,要盡量展示情感的曲折和波瀾,一步一步把讀者引入情感的旋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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