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初中生語文綜合能力以寫作能力為最高,寫作能力又以說明文寫作為最難。現根據多年來初中語文教學經驗,針對初中生說明文寫作的教學技巧作簡要論述。
語文學習的外延與生活相等,寫作能力是語文學習的重要內容。如果說記敘文是以情感人,議論文又以理服人,那說明文則是以知明人。以情感人往往有情節,以理服人往往有事實,這都是可以在生活中尋找到的素材。而以知明人則相對較難,因此,最好不采用集中教授的方式,而采用感受、實踐、歸納的方式。
認知心理學認為,寫作內容知識就是言語信息,它的本性屬于陳述性知識的范疇,是指有關人所知道的事物狀況以及事物之間的關系、能夠被人陳述和描述的知識,或者說是關于“是什么”的知識。寫作內容知識主要有主題知識和讀者知識構成,而寫作主題知識是最為重要的因素,它直接決定作者是否“有米下鍋”、“有物可言”。作者知道的東西越多,寫出來的東西越好。寫作內容當然來自生活。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欲“炊”必先有“米”,然后才能表現出“巧婦”之“巧”。這幾句俗語道出了內容與技巧的關系。可以設想,教師要求學生寫說明文而學生對說明對象一無所知或一知半解,就沒辦法寫。
同其他文體的文章一樣,說明文寫作也需要先解決寫作內容的問題,至于寫作技巧,當有了內容后才能考慮。這就要求教師在命題上充分考慮如何引導學生獲得說明文的寫作內容。
首先,寫作內容可以從“制造事件”入手,使說明文的寫作具有“情節性”,以使學生獲得真實感受。只是說明文寫作內容的獲得,要比其他文體更艱難。基于這樣的認識,在說明文寫作指導上應嘗試“先動手做,后動手寫”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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