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名著伴我成長】
記得我的第一本最愛的書是《伊索寓言》。當時的我還是個孩子,讀著這本書里各種有趣又富含哲理的故事,我深深被它吸引住了。
小時候家里并沒有許多藏書。后來上了小學,才漸漸接觸更多的書籍。有一次,我從課本里讀到三國的故事,覺得十分新鮮,后來聽說這居然是一本書的片段,便嚷著向媽媽要這本書。于是,媽媽帶我去書店買了一本《三國演義》。雖然那時的我還不知道什么四大名著,但當我第一次翻開這些書時,我就深深被里面描繪的古典歷史故事吸引了。雖然三國的故事里并沒有什么大灰狼小綿羊,但我對它的興趣依然不減。那時的我還沒懂事,把《三國演義》當成了“文字連環畫”,只對各種有趣的情節感興趣。
后來,我從課本與老師那知道了更多的書,雖然多少年前老師推薦的一本書《窗邊的小豆豆》我到現在還沒接觸過,而其它也有許多書我并沒打算去看,但我依然收獲不少。我訂閱了一些我對其饒有興趣的書刊,并且時常翻開看,沒過幾個月家里便堆了許多我看過的書刊(還包括向親戚同學借的)。這一時期,我才剛開始有了對書籍的認知。
到了高年級,我就開始“博覽群書”了。我接觸了科普書。我從小就對科學十分感興趣,因此自從第一次遇見科普書,便一發不可收拾。書刊,百度,書店,圖書館,我用盡了途徑尋找能夠學到科普知識的地方,其中最愛的還是書籍。到現在,我家還是堆著一堆科普書,例如《時間簡史》,《十萬個為什么》,《昆蟲記》等?!芭荨痹诳破諘?,到現在都是我比較喜愛的一件事。
現在,我從中學課本里知道的書更多了。有時,花一些時間讀讀書放松放松也是十分悠閑的一件事。書籍是人類的朋友,我們應該多讀書多好書,幫助自己進步!
【篇二:名著伴我成長】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難得的好書。路遙用敏銳的目光和細致的描寫,將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社會風貌展現在讀者面前。小說語言樸實,講述了以孫少安、孫少平為代表的廣大勞動人民在困難與磨難中摸索向前,在改革開放中大膽實踐,努力實現自身價值的奮斗歷程。
貧窮落后給勞動人民帶來的難以彌補的傷害,教育缺失造成的巨大遺憾令我揪心,使我更加珍惜和感激現在的生活。書中人物多樣,性格迥異,有的勤勞致富,有的投機取巧;有的大膽創新,有的迂腐守舊……以小見大,通過小地區的變遷和小人物的經歷,展現了一個歷史時期的方方面面。寫出了改革開放前后人民生活翻天覆地的巨大變化和廣大群眾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精神。
這不僅是一本詳細的歷史書,更是一本生動的社會實踐指南。
孫少安抓住機遇,興辦磚廠,帶領全家脫貧致富;孫少平充滿愛心,樂于奉獻,辛苦卻也充實。兄弟倆因為受教育程度不同,擁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觀,卻最終實現了各自的理想。告訴我們路不只有一條,只要足夠努力,始終擁有一顆善良樂觀的心,就一定不會偏離航向,在這個紛繁復雜的世界中迷失自我。書中主人公的種種不如意和遺憾使我意識到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十全十美,常常遭遇挫折,充滿不確定性,有時即便努力了,也未必有回報,不必太在意。然而,社會中也充斥著田福堂這樣公報私仇,侯玉英那樣心胸狹隘的人,更有人面獸心的胡永州,游手好閑王滿銀,偷雞摸狗的金富……我們要小心應對。
合上書,我仿佛成熟了許多。是書給了我成長的力量。
【篇三:名著伴我成長作文】
記得小時候我讀了《魯濱遜飄流記》,這本書我的感觸很深。冒險是一件讓常人害怕的事,但是,也有許多敢于去嘗試的人。他們不怕艱難險阻,為著自己的夢想去挑戰極限,挑戰大自然。也許有時侯,人們會認為這是一件愚蠢的事,但是這種敢于冒險,敢于嘗試的精神卻又讓所有的人敬佩。
笛福筆下的魯濱遜是一位杰出的冒險者。他不顧家人的勸阻,執意要去航海。在航海期間,魯濱遜遭到了多次暴風雨,最終他被漂到了一個孤島上。他靠著僅有的物品在孤島上生存。他靠著自己的雙手做了陶器,還做了面包。他同大自然作斗爭,每天,魯濱遜都寫日記,用來聊以自慰?!妒ソ洝穭t成了他的精神支柱。終于,他靠著堅強的毅志活了下來,在第28年,一艘英國輪船救了魯濱遜和他的伙伴“星期五”。就這樣,魯濱遜的28年孤島生活結束了。
28年,一個令人不可思議的數字。誰能一個人孤零零得在孤島上生活整整28個年頭呢?也許有的人會說:“噢,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發瘋的!”也有人會說:“如果這樣,我寧愿去死?!比欢?,魯濱遜活下來了,他是一個真正的'能于大自然搏斗的英雄。
但是,我想笛福寫這本書的用意并不是這樣的。他想要表達的是:當人身處困境中時,要有堅強的毅志,不管怎樣,都不能有輕生的念頭,因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寶貴的。上帝既然給予了我們生命,我們就要珍惜它。同時,魯濱遜能活下去也是因為他有著生活常識,所以,我們要學會自立和自理能力。當在困境中時就能自救。
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啟示就是:生命沒有第二次,請把握住這唯一一次!讓這有限的生命發揮出無限的價值。讓你的生命充滿了光彩,永遠閃爍!
【篇四:名著伴我成長】
十歲那年,媽媽給我媽了一本書,我只記得是黃色的殼子,里三層外三層的包著,我用力撕開,卻看見了里面紫色的書角。
那本書叫《俗世奇人》,封面上除了四個潦草的打字,就什么也沒有了。起初我只是被這干凈整潔的風格所吸引,翻開了第一頁,第一張叫做《蘇七塊》,我完全不能理解這是什么意思,因為好奇心,我繼續往下讀了。書中的語言非常簡練,簡練到我看不大懂,但是畢竟是媽媽送給我的,我就硬著頭皮,把它看完了。我只是覺得,當時的生活是那么無趣,無趣到有人會專門會一些技藝高超的人來撰寫一本這樣的書。
前段時間,我們搬到了新的房子,在最底層的箱子里,我翻到了這本書,我一愣,才想起來了關于這本書所有的記憶。
我把手邊的事情丟在了一邊,打開臺燈,又重新翻開了這本早已消失在我記憶中的書。第一張是《蘇七塊》,恩對,我想起來了,我當時覺得蘇七塊是一個非常冷血的人,可是當我看到最后一段時,我似乎改變了我的想法,徹底打消了我從前的念頭。以后的每一篇我都有了新的見解。
噢,原來這不是一本無法讓人看懂的書,這好像是一本有趣的書。
在平淡的生活中,總有些“身懷絕技”的人,這樣的生活還會平淡嗎?但問題的關鍵在于;“手藝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絕活。有絕活的,吃葷,亮堂,扎在大街中央;沒能耐的,吃素,發蔫,靠邊呆?!?/p>
《俗世奇人》里的奇人并不是樣樣精通,但他們卻把生活過的有滋有味,受人尊敬。現在的我們也是一樣,只要專心于一件事情,把它做好,就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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