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自然之中,能夠在割除本株后再生的植物,可謂比比皆是。這種再生能力,不僅為大地增添無限蓬勃的生機,也為人類的耕作方式,導入不同的思維。唯一的關鍵,乃在于所再生的規模,能否與原生植物類似而已。
臺灣由于地處亞熱帶,氣候較為溫暖潮濕,因此稻子一年大約可有兩次收獲,而屏東南端的恒春地區,由于溫度較高且四季如春,以往甚至尚可三獲。只是其中的一次,則必須采用再生稻的方式進行,藉以縮短稻子的生長期限。
以往基于糧食大量生產的考慮,有些地區幾乎是整年與稻子為伍。由于稻作從插秧到成熟收割,類皆需要四個月左右的時間,加上收割之后的稻田翻土、土壤憩息,事實上是很難達成三期稻作的目標。針對此一發展困境,除了農糧單位早熟稻種之研發外,再生稻子的復育,也成為另一種可資思維的方向。
再生稻,顧名思義系由前作水稻收割后遺留的稻樁,所萌發的再生芽生長而成,因其是由宿根所繁殖,所以又稱之為“宿根稻”。這種以宿根萌芽的耕作方式,顯然與移植稻(先行育苗后再插秧)或直播稻(直接撒種于稻田之中),是利用種子繁殖的栽培方法,兩者可謂截然不同。
再生稻栽培法,因不必整地、播種、育苗及移植(插秧),故能節省種苗費、勞力及工資之支出,省工且能大幅降低生產成本。除此之外,再生栽培的稻作,還有能提早抽穗開花約2至3周的時間優勢,不僅可減少季節風害,并且也能提早種植冬季的里作作物或綠肥植物,增加里作收益以及土壤肥力。
再生稻可說是一次播種,兩季收成的種稻模式,所以再生稻栽培的成功與否,主要決定于前期(第一期)稻作留樁稻株的再生能力。由于水稻的再生能力,品種之間的差異很大,因此必須在前期稻作插秧前,就得謹慎選擇兩作均具有較大適應性,而且生產力穩定的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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