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狀物作文:我最喜愛的一本書_750字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初二狀物作文:我最喜愛的一本書_750字,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二狀物作文:我最喜愛的一本書_750字1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是我在學習上取得了成功,媽媽送給我的禮物。這本書給予媽媽對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層樓,我對這本書可是愛不釋手!這本書是由美國19世紀著名作家海倫·凱勒寫的,是她的自傳。主要敘述了她小時候因生了一場重病,便失去了聽覺,視覺以及說話的能力,在老師安妮·莎莉文的教育與幫助下,健康快樂的成長,度過了令她難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識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學的四年學業。不僅如此,海倫還為了改善美國的殘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處奔波!她這一善舉,讓我對她肅然起敬!
在這本書中有一個內容讓我記憶猶新。這內容的名字叫做《啞巴、啞巴開口說話》,主要講了,海倫憑著驚人的毅力,克服身體上的困難,開口學習講話,重新獲取講話的權利。當她開口學說“我”這個字時,我心里就像裝了一只小兔子,心臟不停跳動,頭上滲出豆大的汗珠。當我看到這集時,我目瞪口呆,舌頭麻木。我覺得我看到了那勇氣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燒!我真為之前自己遇到困難就哭哭啼啼的舉止而感到羞愧!我應當學會堅強!啞巴都能開口說話,這些如蠶蟻般的困難就能難倒我嗎!當讀完這些充滿人生哲理的內容后,我有一種急切想要表達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難是人生最好的“財富”!
俗話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讀《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的時候,我摘錄了許多好詞佳句,當老師叫我們寫作文《我喜歡》時,我可不像同學們那樣千遍一律的寫:我喜歡冬天,因為冬天有雪花,當我提筆要寫時,我那些平時“儲存”在那兒的精辟的詩、詞、句,猶如放電影一般,浮現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質優美的特點勝出一籌,被選貼在本班作品展示欄上了!這本書帶給了我成功的喜悅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愛《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在我讀這本書時,我的心靈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這本書讓我學到了知識!我愛這本百看不厭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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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終于閱讀完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海倫·凱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動了我,使我從中受益匪淺。我想這位作家同學們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主要講述了又盲又聾的海倫?凱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歷程。小時候的海倫是一個聰明又活潑的女孩,6個月就可以說一些簡單的話語,剛滿周歲就會走路了。總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學的多。然而好景不長,幸福的時光總是結束得太早,在她19個月大時,因一場高燒失去了視覺和聽覺,就與這個世界失去了溝通,失去了聯系,但她的發聲器官沒有受損,就是因為接受不到學習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會說話,變成了一個五官三殘的重度殘疾兒。直到七歲,,她在充滿愛心與耐心當時只有20歲的蘇立文老師費盡心思的引導下,走出了黑暗與孤寂,感受到了語言的神秘,領悟出了知識的神奇。從此,這位美國女孩,求知若渴,憑著自己驚人的毅力,不但學會了說話,還學會了五種語言文字,她一生共度過了八十八個春秋,卻熬過了八十七個無聲、無語、無光的孤獨歲月,并且以優等的成績完成了哈佛大學四年的學習,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位獲得文學學士的盲聾人。我深深地被海倫的事跡震撼著,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長大了,和海倫相比,我擁有健康的體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時我又感到慚愧,每當我在學習上遇到困難時,我就知難退了,和海倫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p>
同學們, 假如說什么時候我們只有三天光明了,過了三天的期限我們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會發生什么情況?大家一定會說:“我們要抓緊時間,把各門功課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時間安排的井井有條,一分一秒都不能輕易地浪費?!睂Π?!同學們,為什么要到失去時才去醒悟,才去嘆息,才會覺得光明實在太寶貴呢?連海倫凱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尋找正確的人生之路,我們這些正常人又何嘗不可?我希望大家讀了這篇文章后,好地學習,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時間,不輕言放棄,不輕易被擊倒,珍惜現在的幸福時光,這樣才不會辜負了上帝賜予我們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東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時候才追悔莫及,才會無限留戀,才覺得光明的寶貴。
是的,珍惜現在,珍惜每時每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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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我們學生來說,擁有一本好書,就等于擁有了一個好朋友一樣,我也喜歡讀書。我經常讀一些名著,并且經常從中得到一些啟發。但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笛福寫的《魯濱遜漂流記》。
其實《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是18世紀歐洲最杰出的思想家盧梭曾建議每一個成長中的青少年,特別是男孩子都應該讀的好書。它的故事情節并不復雜。魯濱遜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過日子,心中一直向往著大海以及充滿了冒險和挑戰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棄了安逸舒適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對,私自離家出海航行。去實現他遨游世界的夢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風順的,遇到了很多磨難,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爾人給捉住了,結果當了奴隸,一直到了兩年后他才從摩爾人的手中逃出來。然而他并沒有放棄航海,而是繼續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卻遭遇了風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個荒島上。結果他便在荒島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鄉。
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歡書中的故事情節,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魯濱遜。在我看來,他流落荒島之后,頑強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經歷就能夠說明,他配得上英雄這個稱號。其實,魯濱遜在現在,成了冒險家的代名詞與無數讀者心目中的英雄。魯濱遜之所以能在眾多的讀者中受到極大的歡迎,是因為他面
對困境時的所作所為,體現了他的堅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實際上《魯濱遜漂流記》這部小說最吸引人的地方,還有精彩的故事。魯濱遜剛流落到荒島上時。生活非常艱苦,他沒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個人以外,什么也沒有。然而,他不是個軟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島,也決不放棄生存的希望。他一個人克服了無數常人無法想像的困難,以驚人的毅力,頑強地生存了下來。沒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沒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獵、種谷子、養山羊、曬葡萄干。沒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還想辦法運回島上去。他還自己試著做桌椅、陶器面包等東西,還自己想辦法記日期。而且寫日記。他還機智、勇敢地與野人戰斗。體現了他對文明世界生活的熱愛。而且,他到最后還憑借自己的機智、勇敢,回到了故鄉。
獨自一人在荒島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魯濱遜漂流記》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頭,決不放棄,就能克服一切困難。這是我喜歡這本書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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