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愛的一本書作文11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喜愛的一本書作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喜愛的一本書作文1
小時候,最喜歡看的書是一本插畫故事書。故事選自安徒生童話,因為插圖占了大部分內容,所以關于文字的敘述便很是簡潔,正好滿足一個孩子對于世界的幻想。每一個情節都有一個小小的插圖,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神情舉止很是生動。
我至今記得美麗的小人魚穿的漂亮的衣裙還有王子帥氣的服飾。不過那時候,對我們最具誘惑的還是關于食物的插圖,比如餐桌上肥美的烤鵝,還散發熱氣的面包,或者色澤鮮艷的火腿,總之這些美味擾動了我的心,經常盯著看,一看就是半小時。想象著書里的美味,都覺得已經聞到了誘人的氣息。
小伙伴有時來我家玩時會提議拿出那本書來看,我們便坐在一起,一頁頁的看。對里面的人物情節發表各自的看法,一起同情身世坎坷的公主,憎惡里面狠心的王后,我們時常糾結的是天鵝公主里那個最小的王子,他最后到底有沒有把另一只翅膀也變成人的手臂。《老頭子做事總不會錯》這個小故事也是越看越愛看,一是里面關于食物的插圖,當然大部分還是原生態的動物。二是,覺得好人還是有好報的。三是關于金子的插圖真是相當令人心馳神往,不禁想假若我也有兩袋金子的話……好像每個小孩子都會遺失他最心愛的東西,這本書最終也找尋不到了。
我翻箱倒柜的找,卻沒有蹤跡。后來,又見過很多漫畫書,可是都比上丟失的那一本。我常常感慨,那么美麗的童話故事,怎么就沒有般配的插圖呢?
我喜愛的一本書作文2
正文:
我是一個“小書迷”,雖然我看書的范圍廣闊,看過不少書,但真正令我喜愛的書卻沒有多少本,小學四年級作文,我喜愛的一本書。倒是對一本微不足道的書,我卻起了喜愛之心。
我七歲生日時,家里有了錢,熱熱鬧鬧的,又是添新衣,又是訂蛋糕的,像過年一樣。這些禮節上的事做完了,就輪到長輩給禮物了,媽媽一擲千金,一下子給我買了一臺電腦。爺爺給了我199元的利是錢,小學四年級作文《小學四年級作文,我喜愛的一本書》。奶奶給我買了部“文曲星”。舅舅和舅母也給了我200元錢。心想,爸爸的禮物怎么都得比爺爺奶奶的高吧!沒想到,爸爸卻送給我一本書。乍一看,書的價格才十多元。我不大高興,在爸爸面前噘起了小嘴。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對我說:“欣兒,你看書里的內容,一定很有價值。”我半信半疑,打開了書,只見書上寫的全是哲理名言。其中有“滿招損,謙受益”這一句。我頓時明白了爸爸的用意,慚愧地低下了頭。爸爸又問我:“欣兒,你懂得了書里的價值了嗎?”我紅著臉答:“懂了。”“知錯能改,欣兒是個好孩子!”爺爺奶奶和媽媽異口同聲地說。爸爸又說:“欣兒,你在迷茫或心情不好的時候,看看這本書,會得到一些好東西的。”
我喜愛這本,因為它蘊含著人生道路上的哲理,也寄托著爸爸對我的期望。
我喜愛的一本書作文3
老師上完了林海英寫的《冬陽·童年·駱駝隊》那一課,其實,我們以前也學過林海英的《竊讀記》,便叫我們買林海英的自傳體小說《城南舊事》。我就叫媽媽買,媽媽就在網上下了訂單。
過了三四天,書終于到了,我迫不及待的從爸爸手中搶過來,就跑到樓上看書去。我第一次拿到書時,心里滿懷激動,不知道書的內容是怎么樣的。我小心翼翼地把書放在手中,就像手中拿著寶貝一樣,輕拿輕放,我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從來沒有見過書一樣。我迫不及待地用小刀輕輕的劃開包裝皮,書的封面寫著《南城舊事》和作者林海英。
這本書就像磁鐵一樣吸引著我,讓我愛不釋手,我看了一頁又一頁,狼吞虎咽的。因為看的太癡迷,就忘記了吃飯。不管媽媽叫了多少次,我就像聾子一樣聽不見。媽媽推開我的房門,像母獅子一樣吼叫:“吃飯了”,我被媽媽的“獅子吼”給嚇了一跳,放下書,趕緊去吃飯,表面上,我在吃飯,其實我的腦海里還回味著那本書里的精彩段落。晚上睡覺時,我就偷偷地爬起來看書。過了許久,媽媽看見我房門的燈沒有關,便打開房門,一看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著了。
這本書里,小英子學駱駝咀嚼的事,雖然作者說他是傻事,可我覺得這是作者童年生活的童真,童趣。
我喜愛的一本書作文4
莎士比亞說過:“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我讀過各種各樣的書,其中我最喜愛的要數《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了。
《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是美國作家喬治.賽爾登寫的,曾獲紐伯瑞兒童文學獎銀獎。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只小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貪吃跳進了一個野菜籃,被帶到了紐約時代廣場地鐵站。在那里,柴斯特和忠厚的亨利貓、聰明的塔克老鼠成為了好朋友,還有一個小主人——瑪利歐。柴斯特后來竟成了震驚全紐約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卻不喜歡成名后的生活,在朋友的幫助、理解下,終于回到了自己深愛的故鄉。
小小的柴斯特為什么成名后卻不快樂呢?因為柴斯特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好的地再好的朋友;也比不上生養自己的家鄉。雖然柴斯特非常喜歡自己的朋友和主人,但是它更喜歡空氣清新,能讓它自由自在生活的故鄉——康涅格州鄉下的草場。它不像我們中的一些人,渴望功名、錢財、地位……它渴望的是“自由”
這本書的最后一章中亨利貓說的那句話最令我記憶深刻:“既然它的人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該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不讓它快樂的話,那成名還有什么意義呢?”
自由和快樂是比名譽、金錢更重要、珍貴的!這本《時代廣場的蟋蟀》告訴我這樣一個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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