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辦理注銷登記,網上填報通過后,提交社團組織注銷申請,下面是關于社團組織注銷申請書,僅供參考。

社會團體注銷申請書
| 社團名稱 | 成立日期 | ||||||||
| 住 所 | 電 話 | ||||||||
| 法定代表人 | 業務主管單位 | ||||||||
| 社 團 注 銷 原 因 | |||||||||
| 1 | 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 | ||||||||
| 2 | 自行解散 | ||||||||
| 3 | 擬分立、合并 | ||||||||
| 4 | 其他原因 | ||||||||
| 清 算 組 織 主 要 成 員 | |||||||||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職務(職稱) | 在清算組織中的職務 | ||||||
| 清 算 工 作 報 告 | |||||||||
社會團體注銷登記須知
一、社團分立時應當如何進行登記
如果原社會團體分立形成兩個以上新的社會團體,分立事項須經原社會團體會員大會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原社會團體須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新產生的社會團體則應辦理成立登記手續;如果原社會團體繼續存在,出現變更事項應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新成立的社會團體則應辦理成立登記手續。
二、社會團體合并時應當如何進行登記
如果兩個以上的社會團體合并以后形成一個新的社會團體,原來的社會團體均需辦理注銷手續,合并后的新社會團體辦理成立登記手續;如果是一個或幾個社會團體并入另一個社會團體中,合并事項須經并入方和接收方全體會員大會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接收方出現變更事項,應辦理變更登記,被接收方須辦理注銷登記。
三、社會團體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完成的工作
社會團體作為法人,如明確無業務主管單位的,在終止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如明確有業務主管單位的,在終止前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活動,終止其作為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從而使法人消失。清算期間,社會團體不得開展清算范圍以外的活動。
四、社團的清算
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是注銷程序的重要環節。具體地說,清算是指清算組織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社會團體章程,了結社會團體尚未結束的事務,對社會團體的財產進行清理,明確社會團體的債權債務等法律關系,依法主張其債權,清償其債務,組織必要的財產交接,從而使社會團體歸于消失的程序。
(一)社團的清算組織如何組成
在登記管理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的指導下,由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等主要負責人,監事,財務人員以及社會團體的會員代表,會計師事務所組成清算組織。其成員構成、人數多少,可視社會團體自身情況確定。必須注意,與社會團體有債權債務關系的人及其近親屬,與社會團體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的人,不得吸納為清算組織成員。
(二)社團清算組的職權
清理社會團體的財產,編制有關清算的會計報表和財產清單;通知或公告債權人;處理與清算有關的社會團體未結業務;清理社會團體的債權與債務;處理社會團體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代表社會團體參與民事訴訟活動;清算結束時編制清算報告書。
五、社團辦理注銷登記的時限
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社會團體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六、辦理注銷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
社會團體清算活動結束后15日內,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提交材料如下:
1、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并附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決定注銷登記的會議紀要及《社會團體會議紀要填報表》;
3、清算報告書(須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4、交回《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以及社團印章、財務憑證;
5、注銷地稅登記證證明及銀行銷戶證明。
6、《社會團體法人注銷登記表》(一式兩份)。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shenqingshu/15388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