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作文500字_初中初三作文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一種言語活動,具有高度的綜合性和創造性。為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偶像作文500字_初中初三作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偶像作文500字_初中初三作文1
崇拜字典上的意思是高度的敬仰。我輕易不用它,因為它分量太重了,有些人值得小小的佩服一下,如果用崇拜就有點興師動眾了。
我現在有一個很崇拜很崇拜的對象,在我眼里感覺他非常的優秀,不過我想小自私一下先不介紹他的名字,給他帶上一面神秘的面具。
我非常敬佩那些知識淵博,很有學問的人而他就想是一本百科全書什么都知道。課本上的知識好象都不夠他學。記得第一次上歷史課歷史老師生動詼諧的講課方式,逗得我們捧腹大笑,課時內容也輕松的進入腦子里。下課后,我去外面透透氣,發現他急急忙忙的往外跑,追上歷史老師和老師交流提出自己的見解,說實話那時侯我就有點小佩服他了。
后來逐漸發現他的文章也很棒,很出色,我認為他的文字很大氣。很有磅礴之感,你看到他的作品絕對不會相信那時一個初中生寫的。從文章的字里行間不難看出他深厚的文學功底,他好象很愛讀書。他把金庸的好多作品都看完了而且還能給你講下來。
奧運會的時候,我和他在網上聊過一次,他對奧運會很關注,現在向他這樣對奧運會熱衷的人不多了,而且他還懂得那么多,很佩服。感覺他就像十七歲不哭里的簡寧多才多藝。
他好象什么都懂,不管哪科老師提出的問題他都能對答如流有時候非常羨慕的望向他,羨慕他的指揮,羨慕他的才能,羨慕他的才能,所以引起了班里的一些流言蜚語。
偶像作文500字_初中初三作文2
在迷妹盛行的年代,很榮幸我也歡樂的融入到了其中。周邊的朋友經常笑我是花癡,好像他占據了我所有歡樂的神經,但我真的想說我很高興能有一件用青春去期待的美好事物,在我眼里,那不是偶像,是信仰。
他叫華晨宇,就是那個沉默內向,卻又陽光純真的吃貨。正經的說,我不屬于迷妹,因為最吸引我的并不是他的玉面郎君,而是你真正能去了解到他的內心。“我就是我,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是一個沉默孩子的低調告白。“親愛的小孩,快擦干你的淚珠,我愿意陪伴你走向回家的路”是一個孤獨孩子對親情的默默渴望。“落葉不眷戀樹,雪花不眷戀天空的想念”是一個單純孩子對愛情的簡單幻想。“那我就拿一個冠軍吧”是華晨宇比賽前的采訪。他說就是希望站在最高的舞臺上爸爸能看到他。參賽的原因簡單的讓人心疼。
人總是在慢慢成長的。他現在已經變成了“不在意流言蜚語,也不屑人們非議”的異類少年。坦白講,能真正做自己,不去理會別人想法的人又有多少呢?有一個畫面我總覺得溫暖,他高高的把妹妹舉在手上,笑的像個孩子。他會在妹妹玩危險游戲時在后面默默的保護妹妹的安全,會注視著妹妹的臉,會把妹妹抱在懷里,會喂妹妹吃東西,會是一個好哥哥,將來也會是一個好爸爸。總之,他幸福你會比他還要幸福。他承認自己以前確實很小白,但現在他會學著做飯,學著照顧照顧自己的人,學著讓別人感到幸福的人。
關于他的話題總是說不完,但我真的不是花癡,更不是迷妹,只是擁有一個能讓我哭,讓我笑,讓我期待,讓我覺得很榮幸遇見的人,是我用青春去喜歡的信仰。
偶像作文500字_初中初三作文3
剎那間,眼前一片光亮,刺的我眼睛張不開,好像有那么一顆閃爍的星星正在不遠處,振奮的尖叫著,朝思暮想的事成真了!
在我見到他的那一刻,便深深被招引,他目光所及之處,沒有任何一個當地不被他的光輝照亮,見到他,就好像快干扁的魚得到水般,是活到今天的原因。而就在今天,我與他相遇了,在書本里,透過描繪他的文字與之知道、相惜。
他的容貌不是那么出色,卻有種共同的魅力,招引我停步傾聽他所言,他所發明的產品,總是帶領一股風潮,乃至掀起一股革新,因此改動人類日子的一部分,令我崇拜的是他從一次次的挫折中爬起,不畏懼任何阻止,奮力追逐自己的愿望,這是現在年輕人所無法具有的拼勁。
有些時分,我從前為了愿望,而身心俱疲,乃至想扔掉,只想躺在床受騙米蟲,什么事也不做,渾渾噩噩度過一整天、一個星期,能打混摸魚多久就多久,僅僅當我這么做時,心里的掙扎迫使我再次撿起描繪那位偶像的書,逐字看完,又有勇氣面臨一切困難,不悵惘、不畏縮。
他是喬布斯,已故的蘋果公司CEO,是智能手機的前驅,世人對他的點評兩極化,有的竭力推重,有的降低他,但不可否認的,他是靠自己的雙手,發明出如此跨代代的手機,現在的蘋果公司,某些最初喬布斯堅持的準則也逐個扔掉,使我覺得喬布斯的精力現已不再,不過是掛名算了。
每次和喬布斯的相遇,都是在言外之意了解他的人生,雖然我沒有真實見到他,卻好像見到他的人般,是他一向帶給我行進的動力,不扔掉得持續走我該走的路。
我遇到喬布斯,并在他的經歷中取得生長的動力,也逐步健壯。
偶像作文500字_初中初三作文4
偶像,應該是每個人都有的。有的人的偶像是自己的父親,有的人的偶是雷鋒,而有的人的偶像則是周杰倫。
我也有偶像,他們是FIR。我不認為崇拜他們一類的人有什么錯誤,因為他們在我的心中只是一個目標。“追星”不一定是壞事,崇拜偶像不一定是好事。但我可以肯定地說;“以偶像為自己的目標,努力學習去趕上他們,甚至超過他們一定是好事。為什么?因為這時,你已經做到“追星”的目的了。
而某些人,卻是盲目崇拜。只知道周杰倫、蔡依林,卻不知道“柴可夫斯基”、“肖邦”為何“物”。同是為音樂服務,為什么差別這么大?難道只有崇拜周杰倫才算是時髦?才算是入時?才算是潮流?盲目崇拜只是在孤陋寡聞的自己上涂了一層金色而已,等到金色褪去,才發現自己其實很無聊。
其實,在學習之余追一下星也不算是壞事,只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就是一舉兩得了嗎?明星們也沒有錯,他們為我們帶來了快樂和輕松,不是嗎?我們只要以他們為目標去奮斗,這也不是錯,不是嗎?我相信,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只要你努力,有朝一日一定會是第二個周杰倫、第二個蔡依林。
當我們自身的因素改變了之后,我們對明星的觀念也會隨之改變。這時,與其說是因為明星們自身的素質更進一步,不如說是我們自己改變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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