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害怕,我很努力
一:那些拋棄與遺忘都走遠了
從小到大,我做什么都是三心二意。
小學學過奧數(shù),那厚厚的競賽題,藍色封面布滿灰塵,安靜地躺在書柜上。
三年級學過豎笛,幾年前整理東西時里面跑出了一只臭屁蟲。于是,我毫不留情的把它丟進了垃圾筒。
從五年級開始學二胡,還記得最開始抱起它時的興奮,《梁祝》、《金蛇狂舞》、《茉莉花》與《賽馬》的指法清晰浮于腦海。初二的某天晚上,它卻被我肆意挑斷了琴弦,肢解了構架,最終折成兩半。
后來,爸爸問我:“你的二胡去哪了?”
“被我摔斷,然后扔了。”
過了一會,他又說:“再去買把更好的,你也練了這么多年。”
我吸了一下鼻子,說:“不用了,已經(jīng)不重要了。”
爸爸年輕的時候彈過吉他卻并沒有拿它浪漫地去追媽媽,他曾對我說,他想做個灑脫的牛仔,可現(xiàn)實告訴他,不管多有理想首先要解決的是生活連溫飽都解決不了還談什么理想。對于爸爸的青春年代,這個理想一點也不俗氣。
我總是在深夜里想起宋冬野的歌聲:我打算在黃昏的時候出發(fā)搭一輛車去遠方,帶著點流浪的喜悅,我就這樣一去不回。
吉他,自我記事以來就被放在二樓的雜貨間。我問過我媽,這誰的?她說,當然是你爸的,做事沒個長性,一年不到就丟這了,當時生意忙做工累哪有什么功夫……那時我12歲,對很多事情有著意猶未盡的喜悅。我抱著吉他走到爸爸跟前,他的左手邊是一瓶高濃度的白酒,他醉了,接過吉他裝模作樣的挑弄。琴弦松松垮垮,聲音里有一種百無聊賴的慵懶。他打了個酒嗝,彈起不成調(diào)的生日快樂。也是后來我才知道,大概有個二十年,那雙手心有著硬如磐石般老繭的手從未碰過那一音一弦。在那些被現(xiàn)實橫刀奪愛的時光里,再也沒有過一個坐在街頭彈著吉他滿懷理想無謂溫飽的夢。
和男生一下課就玩溜溜球比賽轉陀螺與打彈珠,那時候我有一頭亂蓬蓬的齊耳短發(fā)。
戴著一頂棒球帽踩著滑板在馬路邊混蛋過一個暑假。
2008年韓流開始在我的生活里風靡,東方神起還是五個人,BigBang的“一天一天”在某個我午后醒來的時刻在校園廣播中響起。在“老板,《機器貓》兩本;老板,最新一期的漫畫party;紅色和綠色封面的《阿衰》”的聲音中,我淡然地拿起掛在架子上的《歌迷大世界》,那一期有宋承憲的專訪還附贈東方神起上海演唱會CD和一張大海報。
我報了一個街舞班學了一個月,最終放棄。原因是那些看起來帥呆自己帥呆他人的動作沒有想象中的那么簡單。
我只會用右手彈電子琴,只能拼兩面完整的“3x3”式的魔方。
我的生活有始無終的太久太久,久到我以為三分鐘后就會徹底忘掉上一秒熱愛的事與物。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nuli/281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