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1103~1142年)字鵬舉,北宋相州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菜園鎮程崗村)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戰略家、軍事家、民族英雄[1-2]。岳飛在軍事方面的才能則被譽為宋、遼、金、西夏時期最為杰出的軍事統帥,同時又是兩宋以來最年輕的建節封侯者、連結河朔之謀的締造者。位列南宋中興四將(岳飛、韓世忠、張俊、劉光世)之首。
南宋抗金英雄岳飛背刺“盡忠報國”四字,昭示愛國心跡,歷來為人稱道。但是岳飛背部的字究竟是何人所刺,《宋史》沒有詳細記載,民間流傳有多種版本,一種說法是岳母刺字,激勵岳飛報效國家。也有人考證說,岳飛背上刺字乃是宋朝兵制使然。岳飛背上的“盡忠報國”究竟從何而來,歷史上仍然是一個未解之謎。
岳飛背上刺有“盡忠報國”,歷史上確有其事,很有可能源自岳母鼓勵兒子上戰場的意愿,但不是岳母親手所刺
《宋史·岳飛傳》有記載,當岳飛入獄之初,秦檜等密議讓何鑄審訊。岳飛義正詞嚴,力陳抗金軍功,愛國何罪之有?并當著何鑄面“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里”。浩然正氣,令何鑄汗顏詞窮。
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師范大學歷史系教授游彪認為,岳飛的母親姚氏是一個農家婦女,識字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不可能親手在岳飛背上刺上“盡忠報國”四個字。但極有可能的是,他母親為了鼓勵他放心去戰場打仗,請人在岳飛背上刺的。
宋代實行募兵制,為了加強對士兵的管理和控制,要求“刺字為兵”
關于岳飛背部刺字還有一種說法,岳飛久懷報國之志,曾三次從軍抗金殺敵。他于宣和四年(1122年)19歲時第一次應募入伍,背部刺字大約是此時所為,因為北宋末年“刺字為兵”的制度仍在貫徹執行。所以岳飛在背部刺上“盡忠報國”四字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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