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爾泰說得好:“要在這個世界上獲得成功,就必須堅持到底——劍至死都不能離手。”下面這個美國人的故事,正是成功從“必要性”走向“必然性”的真實寫照——
他的父親是一個賭徒,母親是一個酒鬼。父親賭輸了,又打老婆又打他;母親喝醉了也拿他出氣發泄。他在拳腳交加的家庭暴力中長大,常常是鼻青臉腫,皮開肉綻。
因此,他面相很不美,學習也不好。高中輟學,便在街頭當阿混。
直到他20歲的時候,一件偶然的事刺激了他,使他醒悟反思:“不能,不能這樣做。如果這樣下去,和自己的父母豈不是一樣嗎?成為社會垃圾,人類的渣滓,帶給別人、留給自己的都是痛苦——不行,我一定要成功!”
他下定決心,要走一條與父母迥然不同的路,活出個人樣來。
但是做什么呢?他長時間思索著。從政,可能性幾乎為零;進大企業去發展,學歷和文憑是目前不可逾越的高山;經商,又沒有本錢……他想到了當演員——當演員不需要過去的清名,不需要文憑,更不需要本錢,而一但成功,卻可以名利雙收。但是他顯然不具備做演員的條件,長相就很難使人有信心,又沒有接受過任何專業訓練,沒有經驗,也無“天賦”的跡象。
然而,“一定要成功”的驅動力,促使他認為,這是他今生今世唯一出頭的機會,最后的成功可能。決不放棄,一定要成功!
于是,他來到好萊塢,找明星、找導演、找制片人……找一切可能使他成為演員的人,四處哀求:“給我一次機會吧,我要當演員,我一定能成功!”
很顯然,他一次又一次被拒絕了。
但他并不氣餒,他知道,失敗定有原因。
每被拒絕一次,就認真反省、檢討、學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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