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教學是語文教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寫作水平的高低衡量學生語文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淺談教師素質與作文教學的關系。但是,多少年來,不少教師作文教學成效甚微,其重要原因之一應該是語文教師的文學素質低。
一、 語文教師缺乏文學素質
大家都知道,作文教學的首要任務是提高學生的寫字能力。這種能力包括觀察思考能力、聯想想象能力、審題立意能力、謀篇布局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自我修改能力。各種能力又互相滲透,不可分割,在寫作過程中綜合地起作用。因此,這就要求語文教師不僅要有較強的語言知識,還要有一定的文學素養。然而,不幸的 是,還有相當一部分中小學語文教師并不具備這些能力。部分小學語文教師自己的作文連起碼的“文從字順”都勉為其難,其作文教學能力就可想而知了。即使是長期擔任語文教學的中學教師,其作文能力也未必強出學生多少,更談不上作文的文學性要求。如此,“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自然難以有效地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
作為一名語文教師必須具備一定的語言文學修養。不僅要通曉各種文學作品的創作規律和方法,而且還要懂得運用辯證唯物主義思想去指導創作。其次,語文教師在教學的同時,還要敢于寫作,善于寫作。不熱愛文學的語文教師是不合格的語文教師;沒有發表過文學作品的語文教師是不合格的語文教師。葉圣陶曾經說過:“唯有老師善讀善寫,乃能引導學生漸近于善讀善寫。茍不然者,學生終或至于善讀善寫,斷非教師之功。”而且葉老先生就是在一邊教書之中,一邊發表了許多著名的 文學作品,為我們后輩語文教師樹立了光輝的榜樣,語文論文《淺談教師素質與作文教學的關系》。
教師教學生作文,如果只動口,不動手,不率先垂范,“下水”實踐,就不會積累寫作經驗,不能體會寫作的甘苦,其作文教學必然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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