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語文教改的深入開展,不少教師與專家對作文教學改革,作了不少可貴的探索,但在作文批改方面,筆者深感仍有不少問題值得研究。
在對小學生作文的批改中,語文教師是擁有最多力量的一員。在對小學生的作文批改中,語文教師擁有哪些力量,又如何正確使用為好?
一、對作文的修改力量
學生寫,教師修改,職責所在。然而教師如何用力,就大有講究了。對小學生的作文修改,有人主張仔細批改,有人主張小修小改,也有人提倡批而少改或評而不改,等等。上述觀點,在一定背景下,均無可厚非。問題在于,教師決定使用其力量的出發點和所期望的結果。如果從修改的教育培養性與效用性出發,筆者認為,有兩條準則是需要遵循的。
第一,尊重學生的獨立創造。小學生作文,從本質上看,也是一種創造。他們成文一篇,也非易事。在他們看來,花力氣寫出了,已達到自己的較好水平。
送給老師批改,指望有所肯定和指出,以便看到成績并從中獲取力量與啟示。而對教師來說,修改作文,重要的是,讓學生通過所修改的情況,看到自己的成績與進步,看到自己是有能力寫好作文的。換言之,要讓學生獲得作文的自信心。
信心對小學生的學習來說,是極其重要的。如果修改過多,持過多否定態度,不僅無此必要,也不符合小學生學習。發展規律:給予成功能導出更大的成功。過多否定,只能使學生喪失自信,抑制創造潛力,或者對教師的修改產生誤解甚至反感。當然,應該修改的而不予認真修改,這種不盡力的疏懶也會給學生帶來不良影響。教師的疏懶,無疑是一把“無形的挫刀”,它會挫傷小學生的積極進取心,挫掉他們的美好愿望。
第二,選準修改點,認真修改。無論從修改作文的實效,還是從教師的精力看,隨意修改,或是面面俱到地修改,都不可以高質量修改作文的關鍵之一,就是有所選擇,因此,修改小學生的作文,要注意選準修改點。所謂選準,一指必須修改之處,二指對學生有較大教育或啟發價值之處。教師對所選準的修改點,要認真修改,力求讓學生看出改筆的必要、高明,使學生得益、信服。
小學語文教師對小學生作文所擁有的修改力量,還帶有很大程度的權威性,為此,特別需要慎用、善用,切忌懶用、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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