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人活著需要錢,但不能只為錢而活著。錢是生活的條件,但不是生活的唯一,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比錢更重要的東西。
我曾經看過一篇名為《追逐金錢,使人入獄》的案例:阿明很想用錢買到高的社會地位,他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于是辭去公安工作,干個體賣服裝。他的生意很好,漸漸闊綽起來,他認為他的“價值”與錢一樣與日俱增,于是更崇拜金錢,除了錢,便目空一切。無休止的金錢欲望,成了加速他墮落的催化劑。為了弄到更多的錢,他逐漸走上詐騙的犯罪道路。他騙走了家鄉父老的147萬元,騙了南方某單位的130萬元,從此過著揮金如土的生活。他想出人頭地,腰纏萬貫,卻被一副冰涼的手銬緊緊地銬住了雙手。最后,他被判坐牢15年,妻子離開了他,他年富力強的人生時光將要在牢里度過。他因為拼命地追逐金錢,最終失去了家庭、親人和自由。
阿明是一個懷有錯誤金錢觀的典型例子,他雖有過很多錢,有過短暫的歡樂和享受,但這只是曇花一現,如過眼云煙。他盲目和違法地追求金錢,不僅毀掉了他的前程,同時給他人帶來了痛苦,這樣值得嗎?金錢當真那樣重要嗎?
不!金錢能買到床鋪,卻買不到睡眠;金錢能買到補藥,卻買不到健康;金錢能買到食物,卻買不到胃口;金錢能買到書籍,卻買不到知識;金錢能買到鐘表,卻買不到時間。人生的追求是豐富多彩的,物質生活的滿足固然重要,而崇高的理想、事業的成功、家庭的幸福、身體的健康更應該成為人生的追求,盡管其中不少方面離不開金錢,但卻不是完全用金錢可以買到的,并非與金錢等值。
金錢,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生命是短暫的,眼前的名利和金錢終有一天會煙消云散。唯有好好把握機會,善用時間,為社會、為國家無私地奉獻,有所發明和創造,為人類創造財富,為他人帶來幸福,才能化短暫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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