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是親歷者編撰成書,又花了七年時間、耗費了大量心血拍攝成的一部電影。
于視覺來說,它沒有3D的觸手可及,甚至沒有特別穩定而清晰的鏡頭,但是這卻是一種最真實的記錄。
亦風與李微漪二人由若爾蓋草原撿回了狼王的兒子,取名格林。在城市中逐漸被奴化到了只會狗叫的地步,但骨子里的狼性終究未泯。重歸草原后,在二人的堅持下,它重新學會了一切捕食本領,重返狼群。格林,是首例由人撫養長大后重歸狼群的野生狼。
格林是一條聰明的小狼,它愛看《動物世界》,自己學習捕魚技巧,一看《新聞聯播》就困倦地酣睡。到了晚上輕輕地叫,可是叫聲卻隱含著霸氣與凌厲,足以驚起萬家燈火叢叢點燃。影片前一部分用詼諧與幽默將格林這匹小狼幼時調皮搗蛋、機敏好學的形象展現得淋漓盡致。
對于一只狼來說,活命和食物是最重要的,可是它寧愿將食物埋在冰雪里等待李微漪二人來尋找。這相當于在高考的時候,你心甘情愿把卷子給一個水平與你旗鼓相當的人抄是一樣的。狼,護食是本能,是天性,可是在情感之中,它壓抑了這種六親不認的殘忍本性。狼眼中,亦是飽含深情。
格林就是李微漪口中說的“狼中之人”。一匹狼,在草原艱苦的冰天雪地中,還可以顧及與自己相伴的人,跨越了種族的情感堅不可摧。在困頓中,每個人都可以是自私的,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都想生存。人都是互相隱瞞的,在正常情況下,我們對每個人笑臉相迎,一旦危機當頭而下,面具輕輕一扯就破了。格林是一匹狼,它沒有面具,無論何時,始終如一,這或許是我們不及狼的地方。
透過格林的故事,影片還揭露了草原深處的蛀蟲――盜獵者。盜獵本要小心翼翼,可是影片內的獵人大大咧咧地騎著摩托扛著槍。當李微漪詢問之時,他們的臉上沒有一絲虛心和恐懼,反而大笑:“上山打獵!”是不知道?是不懂?還是為了金錢利益已經失去了正義的心?拿狗牙當狼牙、割狼頭皮制皮襖……這不是傳說,是槍聲和狼嚎交織的真實。盜獵者,是人中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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