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觀后感_篇一
《今日說法》報道:近日,假新聞機構頻頻敲詐勒索,背后往往還藏有非法網站。他們的主要目標則是有違規現象的網吧、游戲廳 等私營企業。借口曝光,實則騙錢。這些記者持有“記者證”,人員分工明確。
那么,我們應該如何辨別記者真偽呢?應從記者證下手。
首先,需要知道,我國目前只給新華網等六家網站頒發記者證。也就是只有這六家網站有記者報道的權利。其次,真記者證做工精細、不粗糙,其封面上印有“新聞記者證”字樣,而不是“……網記者證”,且中間有國徽,內有水印,最后一頁還有幻彩油墨帶。
其次,還可以根據記者證上的編號等信息,上“掃黃打非”等網核查。另外,若發現記者敲詐勒索,要及時撥打電話12390進行舉報。
對于其它證件,我們也要掌握相關知識,讓假警察、假軍官一一現形……
今日說法觀后感_篇二
今天,我像往常一樣打開電腦,觀看起《今日說法——寶貝回家》。《今日說法》這是個法制節目,它給予我許多課上學不到的法律知識。
這次,他在講述的是一個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歲。王恩一歲的時候,就被人拐賣了。當時,王恩的父親早年去世,在被拐賣的那天大清早王恩的爺爺奶奶因傷心過度也離開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王恩的母親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惡的人販子從窗戶爬進來把王恩從媽媽溫暖的懷抱中偷走了,賣給一座重男輕女的村莊中一戶人家……“寶貝,你回來吧!”王恩母親心中千呼萬喚,她和王恩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時候,他們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尋找王恩……
于是,他們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終于,經過各種線索、推斷,還有DNA鑒定,王恩終于回到了親生母親的懷抱。顯然,王恩對媽媽很陌生,而此時王恩的母親正急忙尋找胎記。
人販子,你不該放開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著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你們: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你學習了嗎?正與邪、善與惡,你都明白嗎?或許,你連“法律”這個詞都讀不懂?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14周歲以下的是“兒童”,拐騙是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使我們兒童失去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賣兒童的腦筋吧,你快看看我國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學們,請緊緊握住法律朋友的手,與法同行!法律,他是我們的好朋友!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得到了保障,使我們的生活井井有條,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讓我們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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