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閑暇之余,為了充實自己,讀閱了一本《怎樣查賬與調賬》。本書作者賀志東,根據最新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運用指南》等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編制的。介紹會計人員查賬與調賬過程的所有業務知識。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賬目和其他相關資料進行審查。看其是否存在會計差錯或舞弊行為。進而確定其經濟業務合法與否的查賬工作。是經濟監督活動的重要方面。是進行事后監督的一種必要的手段和特有形式,是保證我國在社會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手段。
本書共分十三章,內容包括查賬的綜合法、貨幣資金查賬技法、銷售與收款循環方面查賬技法、生產循環方面的查賬技法、購貨與付款循環方面查賬技法、籌資與投資循環方面查賬技法、特殊項目方面查賬技法、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前期差錯更正、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新舊企業會計準則過渡的銜接辦法、涉稅檢查及調整。在這我對查賬綜合技法、籌資與投資循環方面查賬技法及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這三章內容頗有心得。下面我想就這幾章內容做個簡要的概括。
通過對查賬綜合技法的閱讀,我了解到了不同企業的不同財務狀況要采用不同的審查方法。在現實生活中,順查法是比較常用的方法。順查法:以原始憑證為依據,核對并審計記賬憑證,其次依據記賬憑證核對和審核日記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最后以賬薄來核對會計報表。其優點是審查的仔細全面,很少有疏漏之處,并且容易發現會計記錄及財務處理上的弊端,因而能取得較為準確的審計結果。缺點就是費時、費力、成本高、效率低,同時也很難把握審計的重點。順查法適用于業務工作混亂,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審計單位,特別重要的特別危險的審計項目。適用于這種類單位的審計方法還有詳查法和復記法。逆差法是跟詳查法完全相反的查賬方法,她按照會計程序的相反方向,由報表賬薄查到憑證的一種查賬方法,逆差法主要采用了閱讀和分析的技術方法。此種方法主要適用于對大中型企業及內部控制健全的企業審計;而不適用于管理非常混亂、賬目資料不全的單位,以及某些特別重要的和危險的審計項目。直查法克服了逆查法和順差法中各自的缺點。除了個別特別重要的和危險的項目不能采用,或是管理混亂賬目資料不全的單位審計不能采用外,其余場合均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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