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的作者是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 勒龐,群體心理學的創始人,他寫下了很多心理學著作,以《烏合之眾》最為出名,完成于1895年。
《烏合之眾》由四部分組成,包括導言、群體的心理、群體的主張和信念以及不同群體的分類和特點。它對群體行為進行了大量的闡述,精致的描述了集體心態,深刻的剖析了群體的特點。從群體的組成,特征,分類,觀念和信仰,到影響群體的一些直接和間接因素并通過群體領袖這個角色來說明領袖是通過什么方式去領導其群體,最后通過犯罪,陪審團,選民和議會這四種群體來說明其特點。層層深入,描述人一旦處于群體中,人的個性會被淹沒,群體的無意識會占據主導地位,并影響著人們的判斷能力。
書中的關鍵詞——群體其實指的是許多人湊在一起,每個人的個性消失,感情和思想都在關注同一件事情,這許多人就形成了一個群體。從心理學角度這個定義中可以看出并不是一群人湊在一起就組成了一個群體。湊在一起的人必須在感情和思想上都關注同一件事情,每個人的個性消失,這群人才形成了一個群體。

大多數人一旦處于群體中,就會變得懶惰起來,不太愿意去自我思考了,因為人們都有一種從眾的思想,跟著大眾走,猶如抱著“大腿”,覺得應該跟大多數人保持的立場一樣,這樣才是安全的、正確的,哪怕最后被證明是錯的,個體會覺得法不責眾,可能覺得也沒什么大不了的,他們會想:你看,那么多人都錯了,我錯了也是挺正常的。在這過程中,一旦你身處群體中,你的那種自我獨立思考的意識頓時就變弱了,以至于說壓根就消失了,個體變得懶惰了,本來好逸惡勞就是人的本性,而這剛好迎合了你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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