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圖騰讀書筆記摘抄(5篇)
狼圖騰讀書筆記摘抄(一)
因為特別喜歡人與動物之間發生的故事,所以特意買來姜戎所著51萬字的長篇小說《狼圖騰》,花了4天時間斷斷續續地讀完了。書寫的很精彩,特別是對草原生活完全陌生的我來講。
我記得在人類學學過:圖騰,其實是一種宗教符號,代表了一種信仰,一種精神崇拜。而把狼作為圖騰崇拜的蒙古草原游牧民族,他們敬拜的是狼的那種智慧、力量、堅忍、團結、狡猾、寧死不屈的精神。雖然狼每年都會吃掉牧民大量的馬駒和羊群,會使用疲勞戰術把人狗折騰的精疲力竭再進攻,也會誘使人中圈套而逃跑,但這些卻使當地牧民更尊敬草原狼。因為人可以制服草原的一切生物,除了狼以外。有了狼,草原和草原上各種食肉、食草動物才能保持均衡發展,可以迫使馬群羊群保持健康的數量和質量,同時也給他們不斷帶來動物肉、皮、毛、油等各類副產值。所以蒙古人不是把它視為一般的動物,而是草原的守護神,狼值得每個人敬畏,因為狼是有靈性的。小說中德高望重的蒙古族畢利格老人說:“草原上唯有狼是沖著天嗥,為啥?狼是騰格里(天神)的寶貝疙瘩,狼在草原上碰見麻煩,就沖天長嗥,求騰格里幫忙。草原萬物,只有狼和人敬騰格里。”所以,狼被視為幾乎是與人的靈魂同樣高貴的生物。他們甚至把狼供起來,活著的時候學狼,死了還把自己喂狼,這樣他們的靈魂才能被騰格里接走。后來當畢利格老人知道漢族知青陳陣偷偷養了一只小狼崽時,非常憤怒地說:“你咋能要把阿爸的靈魂帶上騰格里的狼養在狗窩呢?騰格里興許就不要你阿爸的靈魂了,把我打入戈壁下面又嗆又黑的地獄。”(P.173)可悲的是,被陳陣當作高貴寵物養著的小狼,最終還是死于陳陣自己的棍棒之下。
按照作者的描述,傳統蒙古人是有神,靈魂,地獄等概念的,對自然神也充滿敬畏,認為狼是神差派的天使。可惜,他們把狼性看得過高,甚至把神性也放置在狼身上,認為狼代表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獨立和尊嚴,所以死后也愿意像草原狼的靈魂那樣自由飛翔。但他們卻沒有認識到狼其實只是神放在草原食物鏈中的一環,不是它們有高瞻遠矚、勝過其他生物的智慧來守護草原,而是神在使用它們來制衡食物鏈的發展。它們的一切本領,都只是蒙神所賜,他們出于本能地捕殺馬群和羊群,保存和儲備食物。如果它們是高智慧的靈性生物,也不至于被人搶殺并驅趕出草原。所以很可惜,蒙古人沒有去敬拜創造狼的神,反而去敬拜被造的狼。或許是因為他們經常眼目所見、與之交戰的,就只是活生生、充滿神秘力量的狼,而不是以靈存在的神吧。正如羅馬書所說:他們用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昆蟲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壞的神的榮耀。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尊他為神,也不感謝他,反而心思變為虛妄,愚頑的心就迷糊了。(羅馬書1:20-23新譯本)
作為社科院研究員的作者姜戎,在小說故事結束之后,專門寫了篇幅長達42頁的關于狼圖騰的草原民族性對整個中國文明的深入影響。由此可以推論,作者寫這本書最想表達的,不只是一個知青下鄉的回憶錄,也不僅僅是試圖解釋蒙古草原沙化引起北部環境污染的原因,而是在證明:以草原狼為圖騰的個性文化,正是蒙古族(以成吉思汗為代表)曾經叱咤風云、橫掃歐亞大陸,也是幫助華夏民族成就五千年不衰文明的重要原因。作者意指:中華民族要想騰飛發展,需要重視和發展以狼圖騰為代表的個性和文化。
沒錯,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整體個性會影響其歷史發展。不過,不管是狼個性還是羊個性,狼文化還是羊文化,任何一種個性和文化都有其自限性,需要平衡和中和,需要向那位至善公義的神來求智慧。如果說清朝末期因軟弱的羊個性導致滅亡,那么認真、嚴謹、堅強的德意志民族和智慧、團結、自強不息的日本民族卻在20世紀先后都走上了法西斯道路,影響和禍害了整個人類,而他們從某種意義上都是有著讓人敬畏的狼的個性。所以,若單方面高舉一種個性或文化都是很危險的,因為人自身的受造就決定了人的不完美,軟弱和有限。而人因著從始祖亞當夏娃而來的罪性,也注定了每個民族都有其貪婪、悖逆、掌控、靠自己的個性。
習慣了靠人馬的智慧和力量與狼、狐、鼠等斗智斗勇的草原游牧民族,很自然地以為要想勝利必須靠人的智慧和車馬的勇力而得勝。但圣經卻說:“君王不能因兵多得勝;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馬得救是枉然的;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 (詩33:16-17)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20:7)那么依照作者提出的問題:五千年中華文明延續下來的秘訣是什么?我認為不是靠狼圖騰的強者個性和文化。那么是因為中國人比其他民族人都聰明嗎?未必。每個民族都有智慧之人。是因為中國人口基數大所以不容易消亡嗎?也不是。當初巴比倫帝國古文明也是人口眾多卻依然消失了。其實人類在面對重大瘟疫疾病或戰爭時都非常脆弱。
那么什么是人類歷史發展的推動力?是那些歷史英雄人物嗎?是人類的生存欲望或創造力嗎?這些都是,但這些因素同時也是使今日世界自然和人文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主要推動力。圣經說“因為萬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愿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11:36)神才是整個人類歷史發展的主因,而人是神造在地上管理一切的有靈的生命。所以自然環境是否改善,社會是否良性健康發展,其根本,不是一套政治民主制度和教育體制就可以解決的。因為這些有限的制度無法遏制人的貪欲,無法使人擁有超越國家民族和地區限制的眼光和協作,無法使人因敬畏神而有智慧。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在于個體的人,是否被福音所拯救和更新,是否明白這世界被造的目的,明白人活著的目的,按著神的心意去想去做。如果政府團體和民間團體的成員都有這些基本的價值觀和共識,只要他們在一起,共同尋求上面來的智慧,才能合理使用神所賦予人類一切的權柄和資源。既不把有著神的形象的人看得過高,也不會過于貶低。既為“神用祂全能的命令托住萬有”而感恩,也知道“行事為人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如此,我們才可以正確解讀和解決這個世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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