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國讀書筆記心得體會1
其實《理想國》是政治學的著作,這我在第一篇的讀書筆記中已經說了,所以他要解決的也是關于國家的建設的問題,我們明白的是,在人與人之間構成社會的時候起,國家的建設就已經引起了人的關注,個性是在以后的人們的論述中有很明顯的體現,(在這個讀書筆記結束后我將寫關于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的讀書筆記)所以關于國家的建設我們務必深刻的理解之后你才明白為什么那些寫于書紙上的言論是那樣的重要,因為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群體了,他們已經擴大了,而治理的艱難也就體現了出來,這個時候,什么樣的國家結構是合理的,什么樣的國家的形式是合乎人的理性同時也合乎大多數人的利益的,就需要一個清晰的認識和厘定了,在柏拉圖的理解中我認為由于他自我的貴族的身份和他處于當時雅典的民主政治的領袖伯里克利去世而民主政治沒有很好的發展的時候,外受到斯巴達人的統治,內部也不怎樣協調的背景下,他思考的是如何從一個完善的角度來更加有利于制度的建構,同時能夠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的時候保障城邦的正義,所以政體的選取在很大的程度上加入了這樣的思考,是時代的情勢所要求的,當然其中有柏拉圖自我的哲學家的思考在里邊。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討論的政體有五中,即王政政體,民主政體,暴君政體,寡頭政體、僭主政體。柏拉圖也分別給出了五種政體不一樣的內在的性質和本身存在的區別,我們或許明白,在這五種政體中在這天我們實行的主要的政體就是民主政體,誠然,在柏拉圖的理解中他認為最好的就應是一種哲學王統治的王政,那樣的話,因為哲學王自我的素質優異于常人,所以在城邦的建設中就能夠到達最好,而最壞的或許暴君的統治了,因為那是一種毫無秩序可言的政體,而在那樣的社會中一切的東西的發生和其他的什么都來自于君主的意志,那么就毫無一個預期可言,在那樣的時代中,國家的統治是十分的不穩定的,那么在哲學王其次的就是民主政體,就是我們在這天廣泛實行的這種,當然我們要清楚的是在我們這天的民主政體的形式中和柏拉圖的理解是有區別的,但是它們在理念上和在目標上 是一致的,盡管他可能不怎樣好,但是就如同我的一位憲法學的老師在講憲法的時候說的那樣,此刻的 制度(當然很大的程度上是指法律方面的)雖然不是最好的,但是最起碼的一點我們明白他不是最壞的。這樣的理解和這樣的思維或許是我們所欠缺的,所以我想說的是,在我們這天,從柏拉圖的城邦建設理念出發而產生的一系列的東西在我們這天的眼中
或許是不怎樣樣的,但是從那個時代起我們從來沒有停止過對于民主和自由的探索,在這樣的政治體制的理想追求中我們正在逐步的完善我們的生活。
這天的時代是一個民主發展很好的時代,在一個多元化的時代中,思想的發展和自由的理想的 傳播,將導致人的生活發生很的變化,我們明白,柏拉圖告訴我們的或許不僅僅僅是一種政治體制的追求,更多的 是對人的關懷,這個在這天的時代中是需要體現的,我們這天以人為本或許是一種這樣的追求了,但是,對于人的 尊重和理解由來已久,這是西方的東西,或許能夠這樣說,我們這天的很多的東西無不是來自西方,政治體制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而我們封為經典的馬克思就是西方人,所以我們無法回避和西方的思想的碰撞,但是我們還是需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的,從對于柏拉圖的 閱讀中我明白了追求那種理想制度的艱難,但是這天我們的時代卻連一個最低的限度的東西都沒有到達,或許這個是我們理解的問題,錢中書先生在<圍城>中說:中國人就是厲害啊,外國的東西,來一件毀一件。或許是一時的憤激之語,但是也不無道理的,所以我們明白,在這天的時代中國家的建制或許是很重要的,改革的必然在我們這天國家的背景中就是如同在柏拉圖的時代------你明白我的意思并不是一種簡單的類推-------民主政治的追逐需要我們的努力,因為我們還沒有那樣的理解和那樣的體驗,從清王朝倒臺到這天,你看道了什么?或許我已經扯遠了,
但是,理解卻是必要的?那你理解嗎?
理想國讀書筆記心得體會2
讀書是艱難的,我這樣和我的老師和同學說,因為我們明白在很多的狀況下,我們不得不面比較我們在書中見到的更加讓我們無法理解的東西----在我們的現實中間,所以我們明白我們務必將我們所讀的書和我們的現實區分開來,在這樣的理解中我們就務必明白我們該怎樣樣去理解我們的書和我們的人生,或許在很多的時候我們會失去很多的東西,因為在這樣的理解中我們還是沒有辦法脫離這樣的理解,就是說我們只是能在書的表面來看待很多的東西,但是當我們再次回歸到書的時候,我們往往就將我們的書丟到了一邊,或許在我的這個讀書的感想中,我這樣理解, 柏拉圖《理想國》并不是我們在一個很短的時光總能夠讀的懂的,但是我們還是去讀了,或許我們的努力是對的,但是很多的時候我們卻看到了很多的并不是如我們所期望的那樣的事情,就是在這個書讀完之后我們還是和沒有讀以前一樣的,我們將書已經忘記,我不是一個書的萬能者,但是我還是期望既然我們來讀書,最好做什么事情就做好一點,或許那樣是好的 ,我這樣來理解,但是當我在讀完之后再次想去和我的很多的人去討論的時候 ,大家開始關注的是老師所說的另外的一本書,另外的一個理解,那么最終的結果就是我們根本就沒有去讀,或者說我們的讀書是一個短暫的游
客的過往,那么我們得到什么了嗎?或許用此刻的人們很現實的觀點來問這樣的問題,或許會說,我們還需要什么?但是答案或許如我們的讀書一樣很艱難!
閱讀柏拉圖《理想國》我想給我最大的感想或許還是告訴我作為人要尊重自我或者別人的選取,因為在書的結尾因為人自我的對于神的不一樣的選取造成的彼此的不一樣的命運而告訴人們,自我要對自我的選取負責,或許在人與神的二元分化中我們理解的簡單了,但是事實上的理解是我們該怎樣辦?麥金太爾說:人生就是一個選取的過程,人的一生中充滿了選取!是的,法律是我們自我選取的,但是在我們自我的理解中我們卻不尊重法律,我們沒有理解法律所要求的是什么?是的,我想有的人會說,你說了那么多的東西,但是那都是廢話,有什么用呢?因為人在自我的理解中還是要生活的 ,現實或許比什么都重要的,你說的能給我們衣食和溫飽嗎?或許這個問題是個問題,或許這個問題不是個問題,因為我說的前提并不是就否定了我們去理會現實的生活,我們說的是一種自我的對于自我的選取的尊重,你或許會說他沒有什么現實的好處,但是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們有一個基本的理解的話,那么一個大學生就不會被活活的打死在街頭,一個即將畢業的大學生就不會將自我同學了四年的同學活活的打死在自我的宿舍中。。。。。。。。或許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在我將要寫的霍姆斯的《法律的道路》的讀書筆記中,我還會說到這樣的問題,因為在霍姆斯
的《法律的道路》一書中作者提到了:如果你不理解思想的力量,那么看看笛卡兒或者康德在他們之后的百年中世界中發生的故事吧,你會看到的,那時我們會感嘆于思想的魅力,而不是其他!或許霍姆斯是對的,因為在我們的理解中,選取的目的是尊重,也是理解,一個西方的哲學家(名字我忘了)說:你只有信仰上帝,你才會理解上帝!同樣的理解就是:你只有信仰法律,你才會理解法律!我在自我的大學的總結《你學道了什么---給孤獨的法律》一文中就用到了這樣的話,因為自我理解這樣的艱難。或許你要作出了選取的時候,你還沒有信仰,那個時候,你怎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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