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社會各方面都應該共同努力,做好消費維權工作,改善消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下面是小編整理的315消費者權益日,歡迎大家參考!

【315消費者權益日作文1】
為進一步推動“消費教育進校園”工作,培養學生的科學消費,健康消費意識,讓學生維護自身的合法消費權益,市工商局、鄂州日報社、市消費者委員會聯合開展“我的消費維權故事”有獎征文活動,而我是其中的一員,當然得把自己的維權故事講一講。
我經常去離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買飲料。2009年8月,有一次,這個商店舉辦飲料促銷活動買一送一。我當時覺得劃算,便買了兩瓶,商家也送了我兩瓶。在飲用過程中,我發現其中一瓶飲料是2007年生產,保質期一年,已過了保質期。我便來到小賣部,要求退換,可是沒人理睬。于是,媽媽就和我一起再次來到小賣部問個明白,這回商家還挺友善,將我們的情況了解一番后,說:“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點點問題,如果保留電腦發票,我這次就勉為其難幫你們換一下。”聽他這么一說,我都傻眼了。“我哪來什么發票,早就隨手扔了。”我急切的說。商家說:“沒發票,那我也我沒辦法。”聽了他的話,我和媽媽也無可奈何,畢竟我們手無證據。
經過這次教訓,爸媽告訴我:“以后買東西,不論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須去正規商場購買,不能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發票——這是重要的購物憑證。”
人常說:“吃一塹,長一智”,有了這次經歷,我買東西謹慎多了。2010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買了一輛心愛遙控坦克,誰知用了三天,就不動了。我起先以為沒電,便去充電,充完后,還是不前進、不倒退。這之前,沒人碰撞過。這回,我聰明了,不需媽媽的陪同,一個人找出購物發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講述后,商家仔細檢查后,還是不動,再看了看我手中發票,二話不說,當即換了個新的遙控坦克給我。商家還對我豎起大拇指說:“小朋友,挺不錯,直到保留重要的購物發票,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呢!”聽了他的話,我心里美滋滋的。
是的,消費權益是需要自己去維護的,我們每個人都應當爭取享受自己的消費權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樣分享自己的消費權益故事。
【315消費者權益日作文2】
有一位作家曾經說過:誠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記,是一張不能背棄的人生契約。“誠信”是做人之本,如果我們不講信用,在社會上很難擁有別人的信任。
我們現在每個人都有零花錢,我們會拿著這些錢去買一些吃的、用的、玩的,顯然我們已經成為了一名消費者。再過幾天就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作為一名市民,作為消費者,我們必須要掌握消費常識。
消費者權益分為安全保障權、知悉真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九項消費權益。在很多商場超市會出現賣假豬肉等違法現象,導致很多消費者因吃的東西不干凈而生病、打針,將苦苦掙到的錢都用在治病上。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本不應該發生的,可是,它卻屢次出現在我們的身邊。由此可見現代人的誠信素質多么差。
每年的3月15日晚上中央電視臺播放的3.15晚會上總會反應一些社會上和現實生活中消費者經常遇到的欺詐等行為。
我也思考過,沒有誠信的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如同一顆漂浮在空中的塵埃,永遠不會收獲公眾的贊美,還有內心深處的踏實和平靜,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們要做一個誠實守信的消費者,如果將來成了企業老板,更要以德服人、以誠待人
【315消費者權益日作文3】
3月15日是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日,如果你買了假冒偽劣產品,可以打投訴電話12315投訴生產廠家,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說道3.15,我就想到前兩天,姥姥在地攤上給我買了一瓶奶,打開瓶蓋一喝,“這是什么味啊?怎么連一丁點奶味也沒有啊”。這時,我才如夢初醒,知道這是假產品。請大家以后在正規商店買東西,不要在地攤上貪便宜。
還有一次,那是在上個月,我姥姥去影院聽環保課。第一天,那個講課的人發了很多小東西,只收了5塊、10塊的。第二天,又把這錢退給姥姥他們。姥姥他們心里美滋滋的,都覺得撿到了便宜,那個人見時機成熟,就推銷起一種解毒機,他說解毒機可以將水果、蔬菜上殘留的農藥消除掉,還能將肉中的有害物質溶解掉,將他的功能說的神乎其神。并且還配合著做了一些實驗,讓人深信不疑。接著說一臺解毒機原價1200元,現在只需600元,還贈給很多禮物。話音剛落,一群人蜂擁而至。那個人又說“我們這一點也不掙錢,只是給產品作宣傳,不是每人都有,只有抽到獎才能買”。真是吊足了姥姥他們的胃口!我姥姥很“幸運”, 抽到了獎,買了一臺解毒機,其他的人也同樣“幸運”,如愿以償。后來在網上一查,一臺解毒機只有200多元。回去再找他,已經跑的無影無蹤,所以我姥姥上當受騙啦。咳!真是貪小便宜吃大虧。傳銷和欺騙是社會上的毒瘤,我們必須除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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