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誠信初三作文1
在日常生活中,誠信,無非是講信用!但是,在現代社會人群中很難找到它的身影。就說昨天,我的大舅請客,說好了讓我決定去哪吃飯,而當我說出要去的地方時,他卻用種種理由搪賽,結果還是去了別的地方。

古人說得好,“與朋友交,言而有信”,現代社會這種不誠信的表現是十分令人客氣的,那些不講信義的人為了自身的利益,毫無察覺的或毫無羞恥的丟掉了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東西--誠信。設想,說話不算數,人沒有了誠心,人與人之間還有什么情義可講?那還要交朋友干什么呢?
請記住,不講信義不但會減少別人對你的信任感,最終使別人不再相信你,甚至對你感到厭惡、仇恨,不再與你交往,你的人際關系就會越來越差,最后自食其果害了自己。
劉基在他的名著《郁離子》里講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富商在過河時因觸礁翻船,他在水中大聲呼喊:“誰能救我我就給他100兩金子!”一個善良的漁夫把他救上了岸,可是富商只給了80兩,漁夫指責富商不講信用,富商則訓斥漁夫太貪婪。第二天富商仍坐船過河,不巧又翻進了水里,富商仍舊在水中喊:“誰能救我上岸,我給他100兩金子。”曾經救過他的漁夫告訴周圍的人這個富商言而無信,結果沒人就富商,他淹死了。
由此看來,不講信義的后果是很嚴重的,況且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千金一偌”和“自古皆有死,民主信不立”的優秀品質,我們能把這種優良傳統丟掉?
如何培養誠信這種品德呢?關鍵還是得從“小時小事”做起,如:小時候向朋友或同學借本漫畫書,說好明天就還那你就必須在明天把書還回去,這并不僅是一本漫畫書的問題,你可能不知道當另外一個要借這本書的人按時拿到自己退還的書時會有多高興!而當別人對你不講信義時你又會有多失望?所以說要擁有誠信,首先得要能考慮到他人,替人著想。
為了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和信任,讓我們爭做誠信人,多做誠信事吧,讓社會都充滿誠信!
談誠信初三作文2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之一。
誠信的力量是無窮的,有了誠信,文明古國的稱號才更加積淀深厚;有了誠信,民族的腳步才更加鏗鏘有力。誠信美德的引領與感召,使得從古至今誠信楷模比比皆是,誠信事例層不出窮,誠信典故信手拈來。“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諾者,信也!講的就是一個叫做季布的人,言而有信,只要是答應別人的事,他一定會竭盡全力的去做,從未失信。
秦朝末年,劉邦和項羽相爭時,季布為項羽出謀劃策,幾次三番挫敗劉邦,立下了汗馬功勞,劉邦對季布深為痛恨。后來劉邦當了皇帝后,不惜以黃金萬兩的重賞下令捉拿季布,季布為避殺身之禍,到一個姓朱的朋友家當傭工,朱姓朋友以及其他一些敬慕季布的人,不僅不被重金誘惑,反而冒著生命危險暗中保護他,使他免遭禍殃。
從季布一諾千金的故事使我懂得了:一個人擁有了誠信,不僅能獲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誼,有時候還可以化險為夷呢!黃金百斤又如何?怎比得過誠信無價。
雖然誠信這樣重要,可有些人卻還是不講誠信,比如:那天,我剛買了一本新書,封面一塵不染,翻幾頁,淡淡墨香令人陶醉。因為太喜歡了,就帶到學校,抽課間休息時候津津有味地看起來,正看到興趣濃的時候,一位同學湊過來說想借我的書看,我本想拒絕,但看他也愛不釋手的樣子,相同的愛好讓我同意了他的請求。約定十天之內一定歸還。可是,一個月過去了,他仍然沒還,我問他,他竟然說由于上課偷看,被老師沒收了!我讓他去拿回來,他還一副無所謂的表情。簡直太崩潰了!誠信呢?當初借書時候的信誓旦旦呢?.....他的形象從此在我心里大打折扣,也就很難再得到我的信任。關于這本書,后來我安慰自己說:算我贈送他了吧!
通過這件事我體會到了:誠信作為一個人的做人的根本,需要我們像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去呵護它,一點點的積累,一次次的堅守。而不應該像我那位同學那樣,認為這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與誠信無關,所以從不去認真對待!
讓我們將誠信的種子播撒在心田,用誠信的理念,誠信的具體實踐辛勤澆灌,努力耕耘,讓誠信之花絢麗綻放!
談誠信初三作文3
中午的街上熱鬧非凡,我邁著歡快的腳步走在去文具店的路上,手里緊緊地握著五十元,我要去把我心心念念的同學錄“迎娶”回家。
帶著滿心的期待,用比平時快一倍的速度到達了目的地。當我把那只握著五十元的手松開時,卻發現那綠油油的鈔票早已無影無蹤。我的五十元跑到哪里去了?這可怎么辦啊?我心里十分著急,趕緊四下尋找起來。
這時,一位衣衫襤褸的乞丐向我走來。我想:他要干什么?難道想向我要錢?要是平時我肯定會拿點錢給他的,可現在我自己的錢還沒找到,怎么會給他錢呢?這個“不識趣”的乞丐不合時宜的出現,讓我感到十分的厭惡。
可他接下來的舉動,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徑直走到我面前,并沒有開口向我要錢,而是把手伸到了我面前。我定睛一看,這不就是我丟的五十元嗎?我拿起錢向他說了聲謝謝,然而乞丐并沒有說什么,而是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繼續乞討。
我心中十分的感動,他那樣貧窮的乞丐撿到我的錢居然還能還給我,而不是自己留著,他這種拾金不昧的精神,真令人敬佩。
我打開對折的五十元,仿佛看到了一顆愛心,里面裝滿陽光,裝滿善良。
但是我并沒有拿著這失而復得的五十元去買同學錄,而是把這錢交給了乞丐,因為一位乞丐都能把小男孩丟失的錢還給他,為什么我就不能把這錢去給一個比我更需要的人呢?
把錢交給乞丐后,我十分的高興,心里甜滋滋的回到家中,并向媽媽說了這件事。她不僅沒有說我,還夸了我,又給了我五十元讓我去買同學錄。
夜靜了,知了也不鳴叫了,可是我還是睡不著覺,我還在想著今天的事。這件事令我成長了,也讓我懂得了,做人要講誠信,如果撿到別人的東西不要據為己有,要盡快找到失主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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