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如何辦理初中學校轉學手續
初級中學簡稱初中。初中是中學階段的初級階段,初級中學一般是指九年義務教育的中學,是向高級中學過渡的一個階段,屬于中等教育的范疇。接下來有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濟南如何辦理初中學校轉學手續,希望大家喜歡!
一、辦理轉學(借讀)手續的對象、范圍和時間
1、市教育局負責辦理市區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學生學籍注冊(轉出、轉入、借讀)工作。
2、學生轉學(含借讀)應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按規定的要求和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二、辦理轉學(借讀)手續的有關規定
由要求轉學(借讀)的學生或家長持轉出學校出具的轉學聯系卡,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簽章同意后,帶有關證件到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辦理轉學(借讀)手續。
三、辦理轉學(借讀)手續的有關規定
1、初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內,不辦理轉學手續;在一個區的范圍內,不辦理初中轉學手續;在市區或一個縣(市)范圍內,不辦理高中轉學手續。
2、市區戶口,無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讀,學籍由外地轉回鄭州者,原則上不辦理高中轉學手續。
3、因特殊情況,在外地借讀,要求轉回學習者,必須帶家長工作單位出具的.借讀原因證明、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簿,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4、因父母調鄭工作,要求轉鄭學習者,必須帶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簿(或家長調令、家長單位出具的住所證明),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5、非本市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讀:父母雙方出國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者;父母雙方系支援邊疆建設者。學生應持有關證件到市教育局辦理借讀手續。
6、凡要求借讀的學生,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件、材料及復印件向借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在核準班級有余額的前提下,經審查合格后,將借讀生統一登記造冊,報經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接收借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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