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我的朋友作文700字六篇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寫我的朋友作文700字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寫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篇1
從小,我就很好動。父母為了讓我靜心,便總是多多地為我購置書本。說起來,與書的緣分,好像也就是這樣開始,也這樣延伸的呢。
六歲以前,我一直與啟蒙書為伴,到六歲以后,我的識字量大了,父母便又開始為我購置一些文學類的圖書。
但我卻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任父母購置再多課外書,我也仍只鐘情于國學書籍。久而久之,一種久違,卻又熟悉的自豪感涌上心頭。我深感國學之博大,同時,也注定與書走完一生。
九歲了,我收到的生日禮物,是一本厚厚的《水滸傳》。那時,我頗為驕傲,但同時,也把目標轉向了古文。日子一天天過去,我卻急得抓耳撓腮,原來,是因為這本《水滸傳》沒加注。我感到無比的慚愧,連一本《水滸傳》都讀不通,更別說古文!漸漸地,我明白了,讀古文,要有扎實的現代文學功底。我開始靜心學習,不知不覺中,一本《水滸傳》,對于我來說,不在話下了。但這也著實不易。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是邊讀邊批注,這一讀便就是兩年。
十歲了,我也已經將《水滸傳》看到了三分之二,但我就是不明白,為什么宋江那么可憐。父親說,他的命運便是如此,由此,我又開始體味書中的每一個人物。這時的我,與書可謂是形影不離。
書的世界,決不是乏味的黑白文字。由此,我也時常在讀書的過程中,產生一兩件令人禁不住發笑的趣事。
其他的都忘了,只記得那是一個普通的夜晚,天空黑得如墨一般,深深,且乏味。
我一個人貓著身子躲藏在棉被里,手里的小電筒忽而明亮,忽而昏暗。
我仔細側耳聽了聽,家里很安靜。
心中掠過一絲狂喜,忙打開那本《明朝那些事兒》。看著看著,我不禁為作者搞笑輕松的描寫而輕聲發笑。意識到自己笑出聲兒了。我自己卻沒多在意,反而笑得更大聲了。
笑聲在房間里回蕩。
忽然,隔壁傳來了“咚咚咚”的腳步聲,緊接著,我的房間被媽媽打開。
我還沒回過神,見她動作如此之快,只在心中暗嘆:“好一連串滴水不漏的動作!”
可是,媽媽顯然沒意識到自己的“超常發揮”,一個箭步沖上前來,便奪走了我手中的書,還把我罵得狗血淋頭。就連臨走時也還不忘用她的那雙憤怒的眼睛瞪我一兩下。
而我,則呆在了原地……
呵,這么說,書也沒少害苦我,而我卻仍“死心不改”,這精神,也算得上是“可貴”了吧。
今年,我十一歲了,仍舊與書作伴,并且深深地依附上了書。從六歲到十一歲,我從未離開過它,我與它不離不棄。這時,我忽然憶起了那句“走遍天下書為侶”。在這五年,我以書為伴侶,書給予了我豐富的知識,使我的知識面增廣,我想,所謂的“走遍天下書為侶”,也正是如此吧
寫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篇2
我有個朋友,他30出頭,在500強公司做技術經理。他戴無邊眼鏡,穿一身土黃色的夾克,下面是一條常年不洗的牛仔褲加休閑皮鞋,典型技術高手范。三年前,他幫助公司解決兩個很大技術難題。當年的年會,大中華區的總裁拍著他的肩膀說,有前途!大家頻頻舉杯,大家和他自己都覺得,小子機會來了!
但是兩年過去了,身邊的人蹭蹭往上升,很多水平不如他的人還已經成為高管,只有他還是紋絲不動。對于職場,他的想法象山楂樹之戀一樣單純,他覺得職場就是一個靠本事吃飯的地方,只要提高能力,沒有必要主動提要求,一切都會有的!
但是又過去一年,他的技術越來越好,晉升之路卻越來越長。他的問題很簡單,為什么我什么都不要,一心只想把事情做好,卻沒有晉升?答案很簡單,就是因為他“什么都不要,一心就想把事情做好。”
他違背了一條職業發展的黃金定律,我建議你認真把他抄下來,沒事給自己重復重復再重復:
“在忠誠的前提下,能力越高越好,在不確定忠誠的`前提下,能力越低越好。”
如果把職場人士做個分類,結合現在流行的三國殺,職場人士大致能夠分為五類:“忠臣,太監,庸臣,勇將,主公。
忠臣是企業里面最受歡迎的人,即忠心耿耿,又能力卓越。左手握大權,右手握期權,企業的核心部門的核心位置,一般都擠滿忠臣,企業核心上升通道,也往往留給重臣。比如說周瑜,比如說諸葛亮。
太監在企業里屬于向上吃香,向下招人恨,但總能屹立不倒的人。我們從小聽到關于馬屁精的故事,難道還少嗎?事實上太監也很委屈,他們的晉升與其說是因為馬屁,還不如說是因為主公,他的確有很多需要太監的職位——比如說集團的總助、財務(涉及上市等不算)人力,這些位置,其實誰干都差不多,但卻有太多內幕不足為外人道,這就是很好的太監職位;再比如當企業有了成型的制度和品牌,又準備開拓一個勢在必得的市場,太監型的選手往往會毫無懸念的出列。其實管理者也知道太監能力不高,但是能力不高本身是一種競爭力。誰愿意有一個野心勃勃的財務或者人力資源經理?事實上,在中國這個還沒有形成契約精神的職場,太監選手相當搶手。
寫我的朋友作文700字 篇3
自古以來,人們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千種粟,書中自有顏如玉。”可見,讀書,能給我們帶來多少無比的快樂呀!
我愛讀書,現在,我天天離不開書了,似乎一日不讀書,就寫不出文章來了。在我小時候,一個偶然的機會,我閱讀了一本《水滸轉》書,這是一本有字有畫的好書,我很快就被它吸引了。里面的連環畫,文字說明和一幅幅生動有趣的插圖,更是使我愛不釋手。
有了書,我的生活變得比以前有趣多了,我讀前有趣多了,我讀了一本又一本,讀的津津有味。從這些書上,我知道了世界上有很高很高的山、有大海、有冰川、還有我國那悠久的歷史文化。
后來,媽媽每天在睡覺前給我念,《安徒生童話集》里面的動聽的故事,每次講的時候,我都以為書里面一定有許許多多的彩色圖畫和插圖,可是把那本書翻了半天,卻光是一行行的文字。難道文字書也那么好看嗎?
滿腹疑惑的我連讀帶猜,把那本書盡快看完了,呀!原來書里有這么多吸引人的東西呢!讀了這本書,我又開始尋找另外一本。
就這樣,書籍向我打開了通向知識大門,架起了通往社會的橋梁。每讀完一本書,我總是又驚喜又激動,每讀完一本,都會有不同的感悟,讀書已變成了我的興趣愛好了。
書本以它壯麗絢爛的境界給我描繪了一幅又一幅圖畫,給我敘述了一個又一個扣人心弦的故事,它逐漸深深地吸引著我,我的空余時間,差不多都撲到書本上去了。漸漸地。我從感興趣讀書,慢慢變成一個離不開書的“小書迷”。
我是圖書館的常客,又一次,我在圖書館看了這樣的一篇文章——那就是大名鼎鼎的作家朱自清寫的一篇散文《匆匆》。這篇文章又使我聯想起明代詩人的一首詩: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匆匆》和這首詩都述說了時間的重要性,要我們好好珍惜時間。它說明了我們無論是在洗手也好,吃飯也好,還是學習與睡覺也好,時間都是公證無私的從我們眼皮下溜走,它不會多給誰幾秒鐘,也不會少給誰幾秒鐘,讓它快點、慢點都是不可能的。問題在于如何做時間的主人。珍惜分分秒秒。《匆匆》這位“朋友”教會了我要做一個珍惜時間的人。
書籍不僅教育了我怎樣珍惜時間,而且還讓我開擴了眼界、擴展了知識面,讓我了解了中國的文明歷史、天文、地理、生物、世界知識等等,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懂得了怎樣做人。所以我非常喜歡書籍這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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