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過一本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個小男孩尼爾斯。他非常頑皮,對讀書毫無興趣,專愛惡作劇、欺負小動物。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的雄鵝莫頓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雄鵝的脖子,不料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騎在雄鵝的背上,跟隨著大雁開始了漫長的旅程。在漫游中,他吃盡了風險和苦難,也從旅伴和其他動物身上學到了不少的優點,變得勇敢、剛強、善良、懂事了,最后,尼爾斯又重新變成了一個高大漂亮的男孩子。
讀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是尼爾斯在這次旅行的磨練中,懂得了愛,學會了同情,尤其使我感動的是尼爾斯說的幾句話“小精靈真是殘酷無情,他訂下如此苛刻的條件,他想讓我背棄朋友,我是不會這樣做的。”小精靈把尼爾斯變回原來的樣子,條件就是讓尼爾斯殺掉雄鵝莫頓。要知道,尼爾斯是多么渴望變回原來的樣子,多么渴望早日回到爸爸媽媽身邊,可是為了朋友他沒有做背信棄義的事。雖然此時的他還是拇指那么大,但他這種真誠守信的美德,讓我覺得他真的很了不起,我要說:“尼爾斯,我佩服你!”
這本書深深的吸引了我,通過讀這本書我懂得了:要愛護小動物,動物是我們人類的好朋友。我還知道了,同伴之間要學會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相信你也會喜歡這本書,有機會你也看一看這本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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