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本是陽光普照的地方,本是孩子們無憂無慮地學習,玩耍,快樂地與同學們嬉戲打鬧、成長的樂園。可是,近些年來,校園里逐漸出現了陽光照不到的陰暗角落----校園欺凌。

A同學辱罵B同學這種語言欺凌、甲同學被乙同學蔑視地一把推倒在地這種肢體欺凌、C同學挑撥離間A同學的朋友這種關系欺凌、丙同學搶奪乙同學的東西這種財務欺凌,正在無聲無息地侵入到校園之中。陰暗的角落越來越大,漸漸地演變成了令人感到壓抑的陰霾----校園暴力。
你可能認為我是在危言聳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你錯了!看看下面幾個事例,你就會明白,我不是在危言聳聽:江西永新縣,有一名初中女生被數人群毆,對其拳打腳踢;南安市有兩名女初中生欺凌一名小學生3分鐘,竟然有十人圍觀叫好;永泰縣一名初三男生被同學群毆,致使其脾臟出血,不得不切除……這些事例難道還不夠嗎?
但是,在指責這些施暴者的同時,我們有沒有想過,為什么這種事情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呢?歸根結底,施暴者施暴的原因還是因為受暴者的軟弱,以及施暴者與受暴者的家庭問題。如果說施暴者的監護人能夠在施暴者施暴后,或者更早地告誡孩子這是不對的,而不是一味的維護孩子,施暴者就不會沉入到施暴的泥沼中,愈陷愈深,不能自拔了吧?如果受暴者在受暴后,將自己的委屈告訴監護人時,監護人能真正放在心上,而不是敷衍的當做是孩子們的小打小鬧,受暴者就不會忍氣吞聲,致使施暴者更加猖狂,甚至使自己走上自殺的不歸路了吧?
不管怎么說,讓校園暴力這片陰霾退散,還是得要先將施暴者與受暴者心中的陰霾驅散;要讓學校對他們進行心理教育,使他們認識到校園暴力是惡劣的、不好的行為,并加深他們的法制觀念;要使他們懂得要和同學互幫互助,團結友愛,而不是傷害同學們;要讓陽光照亮他們的心房,不留下一點陰暗角落;要讓這些少年們迷途知返,成為陽光少年。這樣,預防校園暴力、制止校園暴力,才能成為真正的現實,而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
讓我們聯起手來,讓校園暴力這片陰霾早日從校園中退散,不再籠罩在校園上空,找回校園久違的陽光,讓陽光重新照耀到校園的每一個角落;讓我們一起驅散暴力陰霾,共建陽光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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