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身邊的阿長是她的保姆,而我身邊的“阿長”卻是我的姥姥。

姥姥懂得的規矩很多:吃飯是不能說話,否則就是罵飯;死了人的物資不能進去;女孩子睡覺不能伸開兩腿;飯粒掉了要撿起來;吃飯時不要發出聲音……姥姥的規矩真的好多好多,讓我覺得好煩。于是在那時,小小的我對姥姥有了一絲厭惡感。
現在,我長大了。于是姥姥也不再重復那些老掉牙的規矩,而是跟上“潮流”了。什么“不能早戀”“要把心思都放在學習上,現在還小,不能找對象,長大有了好工作再找對象”……這些話都從姥姥的嘴里“飛”了出來。唉,我哪里有早戀?我的天!不過,我也知道姥姥是為了我好。 姥姥雖然沒文化,但是她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做人要守信、說話要算數、要有理想、有目標、遇到困難要堅強、要想辦法解決等等。這些話聽起來是那么有道理,真不象是一個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的老人說的。這,使我非常敬佩姥姥。
姥姥,我身邊的“阿長”,現在還健健康康地、快快樂樂地陪在我們一大家子人的身邊,而且還開了個IP超市,哈呵呵,現在是老板了哈!祝“阿長”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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